****:
报来《关于给予**壮族自治区**市**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百林函〔2024〕22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市**流域项目所在县区大部分符合二、三类防火队建队规模标准,各县区防火队相关设施对照规范均有一定程度的差距。进行本期项目建设,逐步淘汰已报废、失效机具,通过本期及后续建设,逐步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市**流域**区、**区、**县、**市域内野生动植物**优势突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损失巨大,无法估计。因此,实施本项目是全面提升**市森林防火综合能力现实需求。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代码
****
三、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范围:**壮族自治区**市。
四、项目业主
****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内容为**火情视频监控系统84套,其中18米监控头塔29座,原塔改造利旧55座;购置各型无人机32台,购置无人机40套,林区地表火探测系统60套,******指挥中心4个,****指挥中心升级1个,购置风力灭火设备38台,水泵8台,单兵便携式泵(接力泵)8台,高压远程泵4台,输水管网120km,割灌机22台,扑火机具运输车4辆,扑火运兵车2辆,小型消防水池8座,中型消防水池4座,机械外骨骼20套。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政府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