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A-01-01地块位于**省**市**县宁州镇走马大道北侧,地块北至山地林地、南至空地、西至山地林地、****道路,总面积为83333.3 m2。
根据规划文件可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地块用地历史主要为山林地、旱地、****基地、农村道路、地表水体,不涉及工业企业。地块目前基本为山地林地,原村庄民房已经拆除,部分区域留有原民房拆除后的水泥砖块等建筑垃圾,现场踏勘过程中并未发现地块内有危废、固废堆放或填埋等情况,现场踏勘过程中未见有油渍、工业垃圾等外来污染物质,踏勘过程中无异常气味。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无工业企业、家庭作坊。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的工业企业包括:**中****公司、九****公司、斑马金属****公司、亿仕登钧晟****公司、****公司、****公司和修****公司,结合地块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常年主导风向等分析周边污染物迁移情况得知,地块周边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可以忽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历史和现状均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
地块内共布设5个土壤快筛点位进行快速检测,土壤样品的PID读数最大值为0 ppm,未发现异常;XRF主要检测了Cd、As、Cu、Pb、Cr、Ni、Hg、Zn指标,土壤样品Cd、As、Cu、Pb、Ni、Hg、Zn的快筛结果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地筛选值,土壤样品Cr的快筛结果均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未见异常现象。
通过分析地块周边主要可能污染源的资料,借助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得污染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内容“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可知,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