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阀门设备、非标类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二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阀门设备、非标类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4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 |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发水****公司 | **普****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0040286 | 913********996078T | 913********34763XR | |
评标总得分 | 92.00 | 71.70 | 62.86 | |
投标报价(元) | ****460.00 | ****950.00 | ****000.00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优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
招标控制价 | ****660.00元 | |||
交货期 | 非标设备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双曲面搅拌器设备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手动及电动闸门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气动闸门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2月10日;起重设备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优于招标文件,供货时间提前5天) | 完全响应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质保期 | 3.5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满足2年质保期的基础上**1.5年) | 24个月 | 2年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购买单位 | 时间 | 规模 |
1 | **** | 含有格栅设备的业绩 ①****水厂 ②****处理厂 ③马****处理厂 双曲面搅拌器业绩: ①****处理厂 ②****处理厂 | ①******公司 ②******公司 ③**华骐****公司 ①******公司 ②******公司 | ①2019.10 ②2020.7 ③2020.1 ①2020.11 ②2019.8 | ①合同金额286.57万元, 5万吨/日 ②合同金额582万元,20万吨/天 ③合同金额119万元,9.5万吨/天 ①合同金额55万元 ②合同金额66万元 |
2 | ****发水****公司 | 双曲面搅拌器业绩: ①****中心****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②****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①中****公司 ②中****公司 | ①2020.5.18 ②2020.2.1 | ①合同金额160.78元 ②合同金额90.8万元 |
3 | **普****公司 | 含有格栅设备的业绩: ①****处理厂二期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②樟****科技园污 水 处 理 厂(一期)PPP 项目 ③**县雨污混**水质提升处理项目 双曲面搅拌器业绩: ①****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②左则沟矿井水项目 | ①******公司 ②******公司 ③******公司 ①****集团****公司 ②**润民****公司 | ①2022.8.21 ②2020.****.10 ③2021.7.28 ①2020 ②2023 | ①合同金额858.8万元,18万吨/天 ②合同金额135万元,5万吨/天 ③合同金额129.1145万元,5万吨/天 ①双曲面搅拌器直径 2500mm,合同金额1650.0076万元 ②双曲面搅拌器直径 2500mm,合同金额8.6500万元 |
1.2、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审项目 | 获得情况 | 时间 |
1 | ****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证书示范企业 | 已获得 | 2024.3.15 | ||
**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 已获得 | 2024.****.28 |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 无 |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无 | / | ||
2 | ****发水****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证书示范企业 | 无 | / | ||
**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 无 | / |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 无 |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已获得 | 2021.****.30 | ||
3 | **普****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证书示范企业 | 无 | / | ||
**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 无 | / |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 无 |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无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综合标得分 | 总得分 |
1 | **** | 40.00 | 36.00 | 16.00 | 92.00 |
2 | ****发水****公司 | 35.70 | 27.00 | 9.00 | 71.70 |
3 | **普****公司 | 20.86 | 29.00 | 13.00 | 62.86 |
4 | ******公司 | 15.42 | 32.00 | 13.00 | 60.42 |
5 | ******公司 | 13.64 | 36.00 | 9.00 | 58.64 |
6 | ****集团****公司 | 0.00 | 29.00 | 14.00 | 43.00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交易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 话:0372-****019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宋少林
电 话:155****8721
招标代理:****
联系人:赵志勇
电 话:13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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