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阀门设备、非标类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三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阀门设备、非标类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4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 |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集团****公司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0040286 | 914********2487972 | ****0116MA1XXPEU1L | |
评标总得分 | 96.00 | 84.85 | 77.68 | |
投标报价(元) | ****000.00 | ****300.00 | ****690.00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
招标控制价 | ****600.00元 | |||
交货期 | 排泥螺杆泵(安装于初沉池)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2月15日,其余所有设备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优于招标文件,供货时间提前5天) | 排泥螺杆泵(安装于初沉池)交货期为2024年12月15日前,其余所有设备交货期为2024年11月30日前。 | 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 | |
质保期 | 3.5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满足2年质保期的基础上**1.5年。 | 2年 | 三年半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购买单位 | 时间 | 规模 |
1 | **** | ①****水厂 ②****处理厂 ③****开发区东、****水厂 ④****水厂 ⑤****水厂 | ①******公司 ②******公司 ③**华骐****公司 ④******公司 ⑤****公司****公司 | ①2019.10 ②2020.7 ③2020.1 ④2020.5 ⑤2021.5 | ①5万吨/日,合同金额169.77万元+116.80万元 ②20万吨/日,合同金额582万元 ③5万吨/日,合同金额2100万元 ④7.5万吨/日,合同金额120.66万元+47.8万元 ⑤7.5万吨/日,合同金额230万元 |
2 | ****集团****公司 | ①****处理厂扩建工程 ②****处理厂扩建工程 ③****水厂提标改造项目 ④**市**区**入江****处理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⑤******处理厂一期工程 | ①**洪城给排水环保****公司 ②**洪城给排水环保****公司 ③**洪城给排水环保****公司 ④**科迪****公司 ⑤******公司 | ①2020 ②2020 ③2019 ④2021 ⑤2019 | ①20万吨/日,合同金额835.08万元 ②20万吨/日,合同金额551.92万元 ③8万吨/日,合同金额313.1万元 ④15万吨/日,合同金额265万元 ⑤5万吨/日,合同金额192.8万元 |
3 | ******公司 | 无 | / | / | / |
1.2、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审项目 | 获得情况 | 时间 |
1 | ****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证书示范企业 | 已获得 | 2024.3.15 | ||
**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 已获得 | 2024.****.28 |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 无 |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无 | / | ||
2 | ****集团****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证书示范企业 | 已获得 | 2015.6 | ||
**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 无 | / |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 无 |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无 | / | ||
3 | ******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证书示范企业 | 无 | / | ||
**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 无 | / |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 无 |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无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公司因“投标内容与该标段不符”,投标无效;******公司因“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无效。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综合标得分 | 总得分 |
1 | **** | 40.00 | 40.00 | 16.00 | 96.00 |
2 | ****集团****公司 | 35.85 | 35.00 | 14.00 | 84.85 |
3 | ******公司 | 39.68 | 35.00 | 3.00 | 77.68 |
4 | ****发水****公司 | 39.33 | 25.00 | 5.00 | 69.33 |
5 | **普****公司 | 35.50 | 27.00 | 5.00 | 67.50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交易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 话:0372-****019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宋少林
电 话:155****8721
招标代理:****
联系人:赵志勇
电 话:13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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