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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核准******珠乐线35kV线路改造工程的函》(饶供发展〔2024〕3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发展中心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县乐**的负荷增长需求,提高该地区线路抗灾能力,提高线路负载能力和机械绝缘性能,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建设******珠乐线35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改造珠湖~乐丰35kV线路,**线路全长约6.5km,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1×JL/G1A-150/25钢芯铝绞线。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58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4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项目股东****出资比例100%。
六、建设项目环保和**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请按照建设**节约、环境**型项目的要求,通过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并按照节能、消防要求及行业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七、招投内容:****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附前置条件相关文件《****委员会关于印发**市35千伏及以下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24年)第二轮滚动修编情况的通知》(饶发改能源字〔2024〕11号文件)、******局等部门出具的《关于征询******珠乐线35kV线路改造工程线路路径的意见》的复函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