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湖镇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总承包工程(Ⅱ标段)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能源****湖镇镇光伏复合项目(PPC210****322001) | ||||||||||||||||||||||||||||||||||||||||||||||||||||||||||||||||||||||||||||||
招标项目名称 | **能源****湖镇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总承包工程(Ⅱ标段) | ||||||||||||||||||||||||||||||||||||||||||||||||||||||||||||||||||||||||||||||
标段(包)名称 | **能源****湖镇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总承包工程(Ⅱ标段)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省**市**县湖镇镇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能源****湖镇镇光伏复合项目位于**省**市**县湖镇镇,规划建设1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本次招标为搬迁复建,复建容量直流侧为63.5MWp。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力,再通过并网型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化为频率、相位符合要求的正弦波电流,升压后并入电网。 | ||||||||||||||||||||||||||||||||||||||||||||||||||||||||||||||||||||||||||||||
招标内容 | **能源****湖镇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总承包工程(Ⅱ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能源****湖镇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总承包工程(Ⅱ标段) 招标编号:0722-2024FE2618GDF 日 期:2024年11月8日 1、****受****(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 (2)项目地址:**省**市**县湖镇镇 (3)项目规模:**能源****湖镇镇光伏复合项目位于**省**市**县湖镇镇,规划建设1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本次招标为搬迁复建,复建容量直流侧为63.5MWp。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力,再通过并网型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化为频率、相位符合要求的正弦波电流,升压后并入电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63.5MWp****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勘察设计,部分支架、交直流电缆及接线端子、低压电缆敷设桥架、防火封堵及防雷接地等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防雷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本项目光伏区土地租赁用地的落实及回收、全部用地的合规手续办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投标人需负责调整湖镇100MW项目整站初步设计修编,并负责本招标范围内63.5MWp相关部分的施工图、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本项目要求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24时前全容量建成投产。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a)或b)资质之一: a) 设计资质: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b) 施工资质:具有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有②、③资质: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c) 如设计需要分包,则只能有1家分包商,且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d) 如施工需要分包,则不能超过2家分包商,且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有②、③资质;安装工程分包时,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②资质;建筑工程分包时,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③资质: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e) 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或3个电压等级220kV****电站(升压站)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如有设计分包,则设计分包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式(地面、水面)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 如有施工分包,则施工分包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均应相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式(地面、水面)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只有提供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集团****公司签订的业绩合同。 4、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请****交易中心http://www.****.cn/fwznzlxzjsgc/896693.jhtml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递交了申请文件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5.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登记的安排: (1)公告日期: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5日。 (2)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投标登记方式: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前****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登记文件后方可登记。 (4)投标登记地点:**市天润路333****交易中心,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2、投标人登记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交易中心网站下载)——②按公告要求登记——③等候****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④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 5.3、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登记)。 5.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5.5、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5.5.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 5.5.2、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登记申请文件,和②****中心登记窗口登记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备注】: 1.已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用发送邮箱办理网上购标事宜。主要操作过程如下: 1)按要求把购标登记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邮件至****@163.com; 2)递交登记资料至邮箱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及其支付凭证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等资料。 4)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标书款发票:截止购标后,电子发票下载地址会发给投标人所留的手机号码与邮箱。 4.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和《登记资料》后方可登记,投标登记采用现场登记。 (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法****交易中心网站。 (4)收款信息(****公司名称和项目编号): 收款人:********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小北路支行 银行帐号:650****26722 5.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12月4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3)开标地点:**市天润路 333 ****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6、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售标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人:黎译文、林蓉、陈少芬 联系电话:186****4393、020-****2820-832/812 电子邮箱:****@163.com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天**路2****广场南塔3006(邮政编码: 510630) 联系人:岳工(020-****8274) 7、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网址为:****中心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cn”,****网站“www.****.cn”和“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所有相关信****交易中心公布为准。 8、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投标申请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 2024年11月8日 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也可****交易中心网:www.****.cn下载) 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用于投标登记)
说明: (1)本投标登记申请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请投标人填写被授权人姓名: ,手机: ,邮箱: ,传真: | ||||||||||||||||||||||||||||||||||||||||||||||||||||||||||||||||||||||||||||||
工期(交货期) | 18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a)或b)资质之一: a)设计资质: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具有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有②、③资质: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c)如设计需要分包,则只能有1家分包商,且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d)如施工需要分包,则不能超过2家分包商,且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有②、③资质;安装工程分包时,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②资质;建筑工程分包时,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③资质: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e) 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或3个电压等级220kV****电站(升压站)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如有设计分包,则设计分包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式(地面、水面)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 如有施工分包,则施工分包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均应相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式(地面、水面)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只有提供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集团****公司签订的业绩合同。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11 09: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5 16: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4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
开标方式 | 两阶段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2-04 09:30:00 开标地点:**市天润路333****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天**路2****广场南塔3006 | ||||||||||||||||||||||||||||||||||||||||||||||||||||||||||||||||||||||||||||
招标人联系人 | 岳工 | 联系电话 | 020-****8274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市市辖区**区**街东土城路甲9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黎译文、林蓉、陈少芬 | 联系电话 | 020-****2820-811 | ||||||||||||||||||||||||||||||||||||||||||||||||||||||||||||||||||||||||||||
招标监督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274 |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