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澧水**侧唐飞路东侧CB23-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1-11 11:55 至 2024-12-11 11:55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9120.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澧水**侧唐飞路东侧 | |||
经度 | 112.847406 | 纬度 | 32.643383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0-20 至 2024-11-1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赵蚯利 | 单位联系电话 | 158****0370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赵蚯利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8****0370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马鄂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9****8858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泗州街道澄源路与友兰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澧水**侧唐飞路东侧CB23-04地块位于**县澧水**侧、唐飞路东侧,地块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澧水路、北至空地、西至空地(规划唐飞路),调查地块实用面积49120m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2.847406,N32.643383。根据自然**部门提供的开发利用信息,调查地块原****社区农用地,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2024年10月15****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地块使用权。 本地块用地性质单一,****办事处邢庄社区上农用地,未使用过高毒难降解农药或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施用有机肥、复**、轮作方式为小麦-玉米或小麦-花生轮作。地块内土壤颜色正常,气味正常。2024年10月15****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地块使用权。 通过现场踏勘、查阅历史资料及人员访谈,本地块一直****社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花生等。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地块内未发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无排水管或渠、污水池、废物堆放地、井等;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其他工矿用途,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或有污染风险的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地块周围区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地块1000m范围内企业主要有******公司(WN,729m)、******公司(WN,747m)、**省奥****公司(WN,423m)、唐****公司(WN,787m)废气、废水、固废均有合理去向;不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区域地下水流向为东北向西南,1km范围内工业企业均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的侧向,通过地下水迁移、地表径流等方式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潜在污染情况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1km范围内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及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填埋等,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明确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居住用地的开发利用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在第一阶段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