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旭阳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2312016 | 建设单位法人:陈西波 |
赵会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航丰路8号院2号楼1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实验室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市**区 航丰路8号院2号楼1层东南侧 |
经度:116.27569 纬度: 39.827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8 |
丰环审字〔2024〕00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23120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911********2312016 |
**** | 验收监测单位:**华成****公司 |
****0114MA01T65C26 | 竣工时间:2024-09-05 |
2024-09-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10 |
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css4xa69nr.****.cn/file/URo5bTWosoELZjxxGBpchYEmnd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实验室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室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年开展研究实验500次,研发各类实验样品600kg/a,出具实验报告200份/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年开展研究实验500次,研发各类实验样品600kg/a,出具实验报告200份/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配制试剂-实验研发-得出成果 | 实际建设情况:配制试剂-实验研发-得出成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 ⑴碳材料实验:项目实验过程全部在集气罩(万向罩)下进行,产生的试剂挥发废气及沥青热解废气通过集气罩配备的独立排风机抽排至集中排风管道,****实验室已建设安装的5#排风系统,该排风系统设有1套活性炭净化装置和1台总排风机。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吸附净化后通过1个设置在所在建筑楼顶的废气排放口(DA005)排放。排口高度为17m。 ⑵正极材料实验:喷雾干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袋式除尘器过滤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所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实验器具第三、四次清洗废水,综合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最终经市政污水管****水厂。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风机隔声箱等;以及依靠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 4、固废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物品包装物,****回收站回收再利用;危险****实验室建设的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运输及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⑴碳材料实验:项目实验过程全部在集气罩(万向罩)下进行,产生的试剂挥发废气及沥青热解废气通过集气罩配备的独立排风机抽排至集中排风管道,****实验室已建设安装的5#排风系统,该排风系统设有1套活性炭净化装置和1台总排风机。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吸附净化后通过1个设置在所在建筑楼顶的废气排放口(DA005)排放。排口高度为17m。 ⑵正极材料实验:喷雾干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袋式除尘器过滤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所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实验器具第三、四次清洗废水,综合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最终经市政污水管****水厂。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风机隔声箱等;以及依靠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 4、固废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物品包装物,****回收站回收再利用;危险****实验室建设的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运输及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656 | 0.0122 | 0.0778 | 0 | 0 | 0.078 | 0.012 | |
0.0282 | 0.0073 | 0.0355 | 0 | 0 | 0.036 | 0.007 | |
0.0002 | 0.0001 | 0.0003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309.7 | 2313.5 | 7623.2 | 0 | 0 | 7623.2 | 2313.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 已接入集中化粪池 | 连续2天,每天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净化装置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已接入现有工程5#排风系统及其活性炭净化装置 | 连续2天,每天3次 | |
2 | 袋式除尘器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已安装袋式除尘器 | 连续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 连续2天,每天2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及时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废液、废化学试剂、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第一、二次)、废活性炭等,须按规范收集、贮存、运输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回收站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设置暂存间并采取防渗措施,定期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生****公司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市政集中供暖; 2、****实验室中央空调; 3、纯水使****实验室纯水制备设备; 4、化学品****实验室化学品库、气瓶间等; 5、有组织排放废气****实验室5#排风系统及其净化装置; 6、危险废物****实验室建设的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市政集中供暖; 2、****实验室中央空调; 3、纯水使****实验室纯水制备设备; 4、化学品****实验室化学品库、气瓶间等; 5、有组织排放废气****实验室5#排风系统及其净化装置; 6、危险废物****实验室建设的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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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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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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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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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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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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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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