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1月08日,****根据****(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改扩建)项目位于**省**市横沥镇石涌村昌鸿四路36号****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56′15.811″,北纬23°2′5.079″)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音箱端子、音箱端子插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音箱端子50吨、音箱端子插件45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4年06月委托****编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09月02****环境局横沥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369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本次验收的设备见下表:
表1 项目主要设备表
序号 | 生产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主要 工艺 | |
审批数量 | 实际数量 | ||||
1 | 卧式注塑机(共4台) | 1台 | 1台 | 130T | 注塑成型 |
1台 | 1台 | 170T | |||
1台 | 0台 | 200T | |||
1台 | 0台 | 300T | |||
2 | 立式注塑机(共16台) | 3台 | 3台 | 40T | |
3 | 3台 | 1台 | 90T | ||
4 | 2台 | 0台 | 130T | ||
5 | 8台 | 4台 | 55T | ||
6 | 碎料机 | 4台 | 4台 | / | 破碎 |
7 | 送料机 | 4台 | 4台 | / | 送料 |
8 | 冲床(共4台) | 1台 | 1台 | 30T | 冲压 |
1台 | 1台 | 45T | |||
1台 | 1台 | 110T | |||
1台 | 1台 | 60T | |||
9 | 车床 | 1台 | 1台 | / | 机加工 |
10 | 铣床 | 1台 | 1台 | / | |
11 | 磨床 | 2台 | 2台 | / | |
12 | 磨刀机 | 1台 | 1台 | / | |
13 | 攻牙机 | 1台 | 1台 | / | |
14 | 火花机 | 1台 | 1台 | / | |
15 | 封口机 | 1台 | 1台 | / | 包装 |
16 | 温度测试机 | 1台 | 1台 | / | 测试 |
17 | 二次元 | 1台 | 1台 | / | |
18 | 千分尺 | 1台 | 1台 | / | |
19 | 拉力计 | 1台 | 1台 | / | |
20 | 显微镜 | 1台 | 1台 | / | |
21 | 电子秤 | 2台 | 2台 | / | |
22 | 地磅 | 1台 | 1台 | 2吨 | |
23 | 3D三次元 | 1台 | 1台 | / | |
24 | 空压机 | 1台 | 1台 | / | 辅助设备 |
25 | 冷却塔 | 1台 | 1台 | 20m3/h |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注塑工序冷却用水:项目注塑机工作过程中需要用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定期补充新鲜水。
(二)废气
破碎、机加工工序:项目塑胶边角料破碎过程有少量的粉尘扬起,以颗粒物计,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破碎、机加工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注塑工序:项目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即可。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破碎、机加工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破碎、机加工工序产生少量的颗粒物在通过加强车间和设备管理的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
注塑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项目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3.5~64.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东****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东****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组织召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市****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公司)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签字 |
建设单位 | **** | 负责人 | |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检测员 | | | |
设计单位 | **市****公司 | 负责人 | | | |
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 **** | 编写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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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