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小学(一期)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县**滩镇苏洋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16238.43 m2,建筑高度为 21.5~21.73 m,工程造价约为6769万元,工期为589日历天,基础形式为 桩基础 ,结构形式为 框架结构,其中:
地下室面积 3685.97 ㎡,教学综合楼上部面积 9941.1 ㎡(含多功能报告厅 505.34㎡),餐宿楼面积 2563.02 ㎡,门卫一面积 27.05 ㎡,门卫二面积 21.29 ㎡;层数:地下室 1 层,教学综合楼地下室以上共 6 层(其中零点以上 5 层,零点以下1 层;功能报告厅 1 层),餐宿楼 5 层,门卫一 1 层,门卫二 1 层;檐口高度:教学综合楼 22m,餐宿楼 22m,门卫一 4.35m,门卫二 4.35m;结构质式:大部分为现浇框架结构,其中教学楼、餐宿楼的梁板采用装配式结构。
2.3 招标内容和要求:
2.3.1 招标类型: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2.3.2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小学(一期)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包括从业人员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特别约定等内容。
2、主要需求内容如下:
(一)从业人员责任保险:
保额 | 方案 |
累计/每次赔偿限额 | 1000万 |
每人赔偿限额 | 132万 |
其中:每人人身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120万 |
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12万 |
其中:每人误工费 | 200元/天(每人每次最高赔偿90天,一年最高赔偿180天)免赔5天。 |
医疗费用免赔额(率) |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 |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500万
每次赔偿限额250万
每人人身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万
每人医疗赔偿限额5万
(三)特别约定
1.保险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为准,当保险条款与签订合同内容不一致时,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2.保障范围:保单所指从业人员范围包括在本保险单载明的施工地址内依法从事建筑施工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含临时性、季节性工人)。
3.保单为不记名投保,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为16-65周岁;
4.出险后,被保险人只需提供项目劳务分包合同、进场三个月后的人员需提供工资清单、当事人身份证、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项目部事故经过报告、医院原始就诊记录、病历及相关发票、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两者选其一即可)、与家属签订的赔偿协议、用工证明中的一种或几种材料作为保险事故的证实材料。
5.保险合同对应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总局、****委员会批准发布)。
6.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为该项目工作但不在施工现场期间,****指挥部、施工人员驻地、差旅或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承担本保险条款所列的保险责任。
7.保险生效起止时间以保险单约定的期限为准,如工程提前竣工验收的,保险责任至实际竣工验收日终止,保险人不退还任何保险费。
8.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间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保险期间的展延,须事先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9.保险期间届满时工程未竣工的,投保人应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向保险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累计延期不超过180日的,不需交纳保险费。
10.本保险单项下,被保险人所承担雇员的伤残、死亡经济赔偿责任,不受工伤保险或其他类似保障影响。如被保险人已在第三方( 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处得到赔偿,保险人在扣除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含非医保费用)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保单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
11.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24小时内通过热线电话报案后,保险人应在接到报案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被保险人联系,指导并协助被保险人办理理赔事宜。
12.本理赔时项目章的效力可视同公章。
13.本保单约定投保单位及与投保单位有合约关系各分包单位均为本保单的共同被保险人。(包括投保后签约或进场的单位,只要存在合约关系均自动成为被保险人)。
14.保单约定的残疾赔偿比例表为: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80%;三级伤残:70%;四级伤残:60%;五级伤残:50%;六级伤残:40%;七级伤残:30%;八级伤残:20%;九级伤残:10%;十级伤残:5%。
1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赔偿限额60万元/人。
16.对于事故性质和原因清晰、保险责任明确的案件,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理赔时,无需提供相关安监证明或建筑主管部门证明。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5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暂定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且每个分项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表”中的最高控制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4.服务时间:保单生效日至项目竣工日,保单生效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1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需高于180%【****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为准】;
3.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开展本招标项目保险业务的**性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3.3投标人的业务范围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若投标人的资格未达到以上要求,则投标无效。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开标前一天17时30分前(**时间)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要求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基本账****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第6日11:30止。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为准,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恕不接受。
7.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上的开标时间为准。
7.4开标地点:****集团****公司三楼会议室
招标人:****
地址:**县龙浔镇瓷都大道198号碧桂园5号楼负一层32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先生133****311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集团****管理部
地址:**省**市**东****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406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595-****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