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库木塔格**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库木塔格**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
工程概况:本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0.0Mt/a,服务年限约86.9a,为**矿井项目,总投资为43.41亿元。本矿井位于****县库木塔格**,根****委员会文件发改能源[2020]1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库木塔格**总体规划的批复》,面积约23.81km2。矿山采用露天开采。主要可采煤是较好的火力发电用煤和工业锅炉和民用燃料,也可做气化用煤、液化用煤。煤炭产品主要****集团公司40亿方/年煤质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煤厂加工后,产品煤采用带式输送机—铁路联合运输方式。矿山水****水库和柯****水库****中心引水工程提供;矿山双回110kV电源引自库木塔格**220kV变电站110kV侧不同母线段。
本矿位于****县**偏南方向80km处,行政区划隶属**县管辖。矿井建设总用地面积为807.30hm2,所占用地为国有用地,无房屋征收,不占用耕地、林地,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
矿坑水进行净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净化处理后77m3/d作为采区降尘洒水用水;生活污水排水量为500m3/d,经净化处理后,全部作为浇灌绿地、浇洒道路及露天采区降尘洒水的水源。生产系统地面冲洗、车间地面冲洗及冲洗车辆排水量为454m3/d,处理后作为采区降尘洒水用水。拟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
二、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初步识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提出应对措施。
1.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运行期:安全生产事故工伤、工亡人员及职业病患者善后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关闭期:采空塌陷区未处置、恢复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1)建设前期,项目选址充分论证,听取民意,科学决策,避开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耕地等敏感区。
(2)建设期,资金按计划到位,不拖欠工程进度款,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建立保证金制度,薪资发放到农民工个人。
(3)运行期,严格工艺纪律,强化关键点巡检,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闭矿期,采区范围设置铁丝网,并悬挂安全警示牌,严禁任何人员进入,采区及排土场及时治理。
三、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政府部门、基层社区、商业、医疗、居民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6)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span>****市**县民康小区1号楼
联系人:张华
邮编:838200
联系电话:159****2533
邮箱:****@qq.com
五、报告编制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研究院****公司
单位地址:****市**路177号
联系人:段波
邮编:830091 /font>
传真:0991-****747
联系电话:0991-****497
六、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