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项目(第二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11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0.00元
最高限价:****979.51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总局《****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点00分(**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点00分(**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网、**地区行政公署网、****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921999。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7.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县**路16号
联系方式:193****2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地区**县**镇幸福路11号双创大厦1号楼5层503室
联系方式:176****21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辛艳
电话:176****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