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2万吨/年乌洛托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增加2万吨/年乌洛托品改建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1、项目概要
在原厂址位置扩建年产2万吨乌洛托品生产线。扩建工程包括乌洛托品生产车间、包装车间、乌洛托品仓库、液氮罐区等;扩建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氨化反应器、吸收塔、解吸塔等。本项目建成后甲醇仅作为自用原料,不再外售;甲醛生产车间保持不变,除部分自用外,余30868.38吨/年作为产品外卖;乌洛托品年产量2万吨。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环保投资156.6万,占总投资的3.12%。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52****7778
通讯地址:******开发区华阳园区黄河路106号
邮编:471100
email:****@qq.com
3、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与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全文公示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kIAG8jrXB2Dx0LCQzfIXzgpwd=g5zf
提取码:g5zf
7、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请前往****进行查阅。
8、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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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