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赵村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11
项目名称 | ****处理厂建设项目(赵村乡)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赵村乡所在地张庄南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1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周忠华 |
联系人 | 华思峰 | 联系电话 | 137****1366 |
项目投资(万元) | 63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19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480吨/日,**污水管网2.8公里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2、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防治管控措施,优选低排放车辆作业并加强管理减轻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其他措施: 3、营运期采取恶臭产污单元(粗格栅、进水泵池、曝气沉砂池、储泥池及脱水机房)密闭、喷洒除臭剂、加强厂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旱厕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肥田,生活盥洗废水、施工废水采取经临时沉砂池处理措施后通过集中收集排放至3、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或打井施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4、营运期经化粪池处理的员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废水经"A2O一体化设备”工艺处理达到**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41)一级标准后排入吴王沟。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固体废物挖方残土全部用于回填、平整场地,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外售或用于回填;污水处理污泥定期****中心处置,格栅渣、沉砂池沉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合理规划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建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基础减振、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慢行禁鸣、场(厂)界围挡等有效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土方、场地平整、管网施工等阶段采取优化施工方案、及时回填土方、尽快恢复植被等措施后,可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 | ||
承诺:**** 周忠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周忠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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