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下达的职能分工,****农业农村局委托,****组织有关专家对**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报告和**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评审工作情况如下:
一、**县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共计22.5496万亩,其中: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20.38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1696万亩。
2.建设内容
田块修筑236亩,耕作层剥离和回填236亩,地力培肥180000亩,衬砌明渠(沟)98.396公里,农桥36座,涵洞507座,机耕路244.969公里,岸坡防护工程1641米。
(三)建设地点
**县杨木林镇、那丹伯镇、拉拉河镇、南屯基镇、横道河镇。
(四)建设期限
2024年至2025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01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116万元、省级资金2017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GZ资金。
二、**县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220422-04-01-820007)。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共计22.65万亩,其中: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2.65万亩。
2.建设内容
田块修筑293亩,耕作层剥离和回填293亩,地力培肥169814亩,衬砌明渠(沟)132.605公里,水闸6座,渡槽1座,农桥10座,涵洞387座,机耕路231.645公里,岸坡防护工程8063米。
(三)建设地点
**县**乡、足民乡、云顶镇、安石镇、安恕镇。
(四)建设期限
2024年至2025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72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379.3万元、省级资金1866.7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GZ资金。
三、相关要求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制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等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制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依据已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方案及投资,并于批复后5日内编制实施计划报送省级审核批复。
(六)项目批复后,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工程开工前,对涉及建设征地、水土保持、各类保护区等相关建设内容,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同时,按照《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中明确以工代赈要求的通知》(吉发改代赈联2023[495号])文件要求,研究落实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
(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现就以上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于学峰
电话:189****8989
初审:张楚
复审:于学峰
终审: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