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尚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9MA2B0NFC7D | 建设单位法人:包先伟 |
高国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瓜沥镇沙田头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瓜沥镇沙田头村 |
经度:120.42774 纬度: 30.21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6-28 |
萧环建〔2018〕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9MA2B0NFC7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9MA2B0NFC7D | 验收监测单位:**通标****公司 |
913********02732X2 | 竣工时间:2024-03-0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show-1059.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制造加工汽车配件20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制造加工汽车配件200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料、成型、退火、机床机械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成型、退火、机床机械加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放,远期待截污管****处理厂后,企业废水按三级标准纳管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为加强设备维护,加强隔声防振。 钢材边角料由厂家分类****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废油属于危险固废,要求企业将危废密封保存,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三防”措施,委托有资****公司处理,不得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纳管。 噪声防治措施为加强设备维护,加强隔声防振。 钢材边角料、废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钢材边角料由厂家****公司综合利用。废油、废油桶属于危废,已按要求建设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环评中遗漏油桶,本次验收进行了补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 | 0.072 | 0 | 0 | 0.02 | 0.02 | |
0 | 0.01 | 0.072 | 0 | 0 | 0.01 | 0.01 | |
0 | 0.001 | 0.01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三级标准纳入污水管网。 | 2024年7月4日-7月5日监测周期内,****生活污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加强设备维护,加强隔声防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加强设备维护,加强隔声防振。 | 2024年7月4日-7月5日监测周期内,****厂界噪声排放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 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或焚烧,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钢材边角料、废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钢材边角料由厂家****公司综合利用。废油、废油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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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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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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