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黔集团15万吨年矿物加工综合利用中间性试验项目钢结构大棚拆除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4-11-08
成黔集团15万吨年矿物加工综合利用中间性试验项目钢结构大棚拆除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集团15万吨年矿物加工综合利用中间性试验项目钢结构大棚拆除工程(二次)采购公告(项目名称),采购人(项目业主)为****,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有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1 项目名称:成黔集团15万吨年矿物加工综合利用中间性试验项目钢结构大棚拆除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2.2 建设地点:**县原****公司厂区内。
2.3 计划工期:20 日历天,因不可抗力影响允许工期顺延。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损失,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 采购范围:成黔集团15万吨年矿物加工综合利用中间性试验项目钢结构大棚拆除工程(二次)采购公告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工程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自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备注:建造师注册证书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无效。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银行收款凭证,则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响应;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并按规定顺延成交单位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黔晟国资板块(https://gzqsgz.e-qyz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客服电话:0851-****2763/010-****2341。
4.2竞争谈判文件费用:0.00元人民币(竞争谈判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3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黔晟国资板块(https://gzqsgz.e-qyzc.com)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黔晟国资板块(https://gzqsgz.e-qyzc.com)、**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tb.****.cn/)、****网站(网址: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贵**区湖潮乡******中心商务楼C栋12楼1201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1-****0107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北路318****广场(A)1单元7层
联系人:汪天浩、张家荣
联系电话:0851-****6523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