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蓝晓年产1.7万立方米阳树脂生产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6MA6Y3RPK1A | 建设单位法人:田晓军 |
郭李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工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蓝晓年产1.7万立方米阳树脂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C265-合成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 |
经度:109.74912 纬度: 34.916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5 |
渭环批复〔2023〕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1158.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6MA6Y3RPK1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6********814010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32MA6W9EUD1M | 竣工时间:2024-05-0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26fSF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2#磺化车间、中和水工段、污水处理系统、干燥车间新增干筛工段、成品仓库、中间品库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阳树脂生产线1条,中和水溶液生产线1条,年生产阳树脂1.7万立方米(合计13600t)、中和水溶液10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2#磺化车间、中和水工段、污水处理系统、干燥车间新增干筛工段、成品仓库、中间品库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阳树脂生产线1条,中和水溶液生产线1条,年生产阳树脂1.7万立方米(合计13600t)、中和水溶液10000吨。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阳树脂生产工艺:干燥-筛分-磺化-清洗; 中和水溶液生产工艺:原料罐-反应釜-出料缓冲罐-板框过滤-滤液接收-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阳树脂生产工艺:干燥-筛分-磺化-清洗; 中和水溶液生产工艺:原料罐-反应釜-出料缓冲罐-板框过滤-滤液接收-成品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 磺化工段:经喷淋塔(碱洗)吸收+树脂吸附后由1根高30m排气筒排放(内径0.4m)(DA008);干燥和筛分工段:经喷淋塔(水洗)处理后由1根高30m排气筒排放(内径0.6m)(DA007);中和水工段:经**两级喷淋塔(碱洗)吸收后进入现有硫酸镁排气筒排放(高15m,内径0.4m)(DA004);污水处理站:经**两级氢氧化钠吸收处理后与原有污水站废气共同经1根高30m排气筒排放,原有污水站排气筒内径由0.5m变为0.8m(DA005)。 废水:新增污水处理系统工艺为“气浮+调节+铁碳微电解+水解酸化+UASB+A/O+沉淀”,处理能力2000m3/d。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 ,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单位处置;废包装物交由生产厂家循环使用;污泥脱水后外运交由水泥企业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磺化工段:经酸雾吸收塔+碱喷淋塔+树脂吸附处理后由1根高30m排气筒排放(内径0.4m)(DA007);干燥和筛分工段:经水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高30m排气筒排放(内径0.6m)(DA003);中和水工段:经**两级喷淋塔(碱洗)吸收后进入现有硫酸镁排气筒排放(高15m,内径0.5m)(DA004);污水处理站:经**两级氢氧化钠吸收+树脂吸附处理后与原有污水站废气共同经1根高30m排气筒排放,原有污水站排气筒内径由0.5m变为0.8m(DA005)。 废水:新增污水处理系统工艺为“气浮+调节+铁碳微电解+水解酸化+UASB+A/O+沉淀”,处理能力2000m3/d。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 ,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单位处置;废包装物交由生产厂家循环使用;污泥脱水后外运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①磺化废气、干燥和筛分工段废气排气筒编号较环评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②磺化工段废气处理增加酸雾塔,处理措施优化,经验收监测废气达标排放;③污水处理废气增加树脂吸附(2024年6月27日至28日验收监测时,废气措施为两级碱喷淋,与环评要求措施一致,经监测废气可达标,2024年7月底,建设单位对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增加树脂吸附工艺,较环评比较,处理措施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7.5556 | 32.7393 | 0 | 0 | 0 | 60.295 | 32.739 | |
89.25 | 106.03 | 0 | 0 | 0 | 195.28 | 106.03 | |
0.37 | 0.44 | 0 | 0 | 0 | 0.81 | 0.4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77 | 0 | 3.77 | 0 | 0 | 3.77 | 0 | / |
2.26 | 0 | 2.26 | 0 | 0 | 2.26 | 0 | / |
3.585 | 0.15 | 3.96 | 0 | 0 | 3.735 | 0.15 | / |
0.3862 | 0.343 | 0.7292 | 0 | 0 | 0.729 | 0.34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系统 |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扩建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气浮+调节+铁碳微电解+水解酸化+UASB+A/O+沉淀”处理工艺 | 污水站出口符合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干燥及筛分废气处理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喷淋塔+1根高30m排气筒 | 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
2 | 磺化废气处理装置 | 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1,2-二氯乙烷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标准 | 酸雾吸收塔+碱喷淋塔+树脂吸附+1根高30m排气筒 | 硫酸雾、非甲烷总烃、1.2-二氯乙烷排气筒出口均满足对应标准限值要求 | |
3 | 中和水工段废气处理装置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经两级碱喷淋塔吸收后经现有硫酸镁车间排气筒(高15m,内径0.5m)排放 | 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4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两级氢氧化钠吸收+树脂吸附处理后,与原有污水站废气共同经1根高30m排气筒排放,原有污水站排气筒内径由0.5m变为0.8m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房屋隔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减振、房屋隔离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 | 加强厂区内部污染监控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等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厂区分区防渗,依托厂区原有3个地下水监测井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 ,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单位处置;废包装物交由生产厂家循环使用;污泥脱水后外运交由水泥企业回收利用。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 ,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单位处置;废包装物交由生产厂家循环使用;污泥脱水后外运交由水泥企业回收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依托现有720m3事故池,中和水工段区域**罐区设1个大围堰,面积约100m2,高1.2m,现有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 | 依托现有720m3事故池,中和水工段区域**罐区设1个大围堰,面积约100m2,高1.2m,对现有应急预案已进行了修订。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危废贮存库、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化粪池、地下水监测井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危废贮存库、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化粪池、地下水监测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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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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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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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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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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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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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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