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台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先行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55710M | 建设单位法人:王光海 |
史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长** |
**市长**李家巷镇**大道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2台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先行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120-C4120-核辐射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长** 李家巷镇**大道9号 |
经度:119.96681 纬度: 30.9353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9 |
湖环辐管〔2023〕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05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5571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0MA2HYDQN0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0579416 | 竣工时间:2024-08-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07fqrXD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在**省**市长**李家巷镇**大道9号****内**2间工业电子加速器机房,配备2台EPS-800型工业电子加速器,其最大能量为0.8MeV,最大束流强度为1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主要用于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的辐照改性 | 实际建设情况:在**省**市长**李家巷镇**大道9号****内**1间工业电子加速器机房,配备1台EPS-800型工业电子加速器,其最大能量为0.8MeV,最大束流强度为1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主要用于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的辐照改性 |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现阶段只**1间工业电子加速器机房,配备1台EPS-800型工业电子加速器,本次只验收新增的1台电子加速器,后期新上的另1台加速器另行组织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辐照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辐照加工 |
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钥匙控制:本项目的加速器机房设置控制柜,控制柜上设计有工业加速器的钥匙开关,只有该钥匙就位后才能开启电源,启动加速器进行出束作业;钥匙开关未闭合状态时,加速器无法开机出束。 (2)门机联锁:加速器辐照室防护门与工业加速器装置联锁。 (3)束下装置联锁:辐照室内的传输系统与该辐照室内的工业加速器进行联锁。 (4)信号警示装置:辐照室迷道口处设置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及音响警示信号,工作状态指示灯与工业电子加速器高压连锁。 (5)巡检按钮:辐照室内拟设置4个“巡检按钮”,并与控制台联锁。 (6)防人误入装置:辐照室迷道入口、迷道尽头各设计有共5道相互独立的光电装置(不同厂家或不同品牌的红外线感应装置)并分别与工业电子加速器联锁。 (7)急停装置:辐照室内和控制柜上设计紧急停机开关,紧急停机开关均有明显的标志,供应急停止使用。 (8)剂量联锁:在辐照室迷道内、机房外出入口处内均拟设置固定式辐射监测系统探头,显示面板位于辐照室外。 (9)通风联锁:辐照室设置排风机与控制系统联锁,辐照室排风机正常工作后,工业电子加速器才能出束;在排风机未正常工作时,工业电子加速器将无法进行出束作业。 (10)烟雾报警:辐照室设置烟雾报警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的加速器机房设置控制柜,控制柜上设计有工业加速器的钥匙开关,只有该钥匙就位后才能开启电源,启动加速器进行出束作业;钥匙开关未闭合状态时,加速器无法开机出束。同时,加速器的开关钥匙也是该加辐照室的防护门开关钥匙,并且辐照室防护门上的钥匙在防护门未关闭上锁的情况下,钥匙是无法取出的。当工作人员需要打开防护门进入辐照室时,该工作人员必须携带该加速器的开关钥匙。因此,加速器在开机出束时,由于没有开关钥匙,防护门无法打开;在防护门打开的情况下,由于开关钥匙在防护门上,此情况下加速器必然无法开机出束。 (2)本项目加速器辐照室防护门与工业加速器装置联锁,在防护门未闭合的状态下,工业电子加速器不能启功工作;在工业电子加速器高压启动后,一旦防护门被打开,联锁装置将立即切断工业加速器的高压,使工业加速器立即停止出束。 (3)本项目辐照室内的传输系统与该辐照室内的工业加速器进行联锁。工业电子加速器未出束时,当辐照室内的传输系统出现故障时,将不能启动该辐照室的工业电子加速器进行出束作业;在工业电子加速器正常出束作业情况下,当辐照室内的传输系统出现故障,将立即切断加速器电源,使得该辐照室内的工业电子加速器立即停止出束。 (4)本项目辐照室迷道口处设置了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及音响警示信号,工作状态指示灯与工业电子加速器高压连锁,当工业电子加速器启动时,指示灯将亮起并发出闪烁信号,音响警示装置启动伴有蜂鸣,以提醒周围人员勿靠近。 (5)本项目辐照室内设置有4个“巡检按钮”,并与控制台联锁。工业电子加速器开机前,辐射工作人员进入辐照室按序按动“巡检按钮”,巡查有无人员误留;未按下“巡检按钮”前,工业电子加速器将不能进行出束作业。 (6)根据HJ979-2018的要求,本项目辐照室迷道入口设置有光电防人误入装置(上中下三道,相互独立),光电装置并分别与工业电子加速器联锁。当有人员误入辐照室,身体将任意一道红外线挡住后,若工业电子加速器处于开机状态下,将立即自动切断电源,工业电子加速器将立即停止出束,同时发出异常情况下的警示声音。通过此措施,防止在工业电子加速器开机过程中,人员误入辐照室造成误照射。 (7)本项目辐照室内和控制柜上设置有紧急停机开关,紧急停机开关均有明显的标志,供应急停止使用。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只需按下任一紧急停机开关,则该辐照室内的工业电子加速器将立即切断高压,停止出束。在紧急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需将紧急停机开关复位后,加速器才能重新启动。在迷道及辐照室内墙壁上安装有拉线开关。当拉线开关正常时,工业电子加速器方可启动进行出束作业;工业电子加速器正常启动出束作业过程中,若拉拽拉线开关,则该辐照室内的工业电子加速器将立即切断高压,停止出束。在紧急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需将拉线开关本地复位,工业电子加速器才能重新启动。在辐照室内靠近防护门处设置紧急开门装置,便于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撤离辐照室。 (8)本项目在辐照室迷道内、机房外均设置有固定式辐射监测系统探头,显示面板位于辐照室外。当显示面板上的辐射剂量率大于预设值时,将发出警告信号。通过固定式辐射监测系统,辐射工作人员可以及时了解加速器的工作情况以及辐照室中的辐射水平。 (9)本项目辐照室设置排风机与控制系统联锁,辐照室排风机正常工作后,工业电子加速器才能出束;在排风机未正常工作时,工业电子加速器将无法进行出束作业。在工业电子加速器正常运行过程中,当排风机发生故障时,工业电子加速器将立即停止出束作业。加速器的控制软件设计有正常停机后排风机延迟关闭系统,即:工业电子加速器正常停止出束后,排风机将分别继续工作至少5min,在5min内,即使对排风机发出停止工作指令,排风机仍将有效工作5min。若工业电子加速器非正常停止出束,则排风系统的运行不受限制。同时,迷道处设置有臭氧浓度报警装置。 (10)本项目辐照室设置烟雾报警装置,遇有火险时,烟雾报警装置自动发出报警,加速器能立即停机并停止通风。 |
基本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确保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能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辐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3、需按有关要求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加强了辐射环境安全管理,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各项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运。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外人员可达区域屏蔽体表面30cm处及外区域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不超过2.5μSv/h的限值要求。 2、本项目加速器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各项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运。建设单位已按要求正在开展辐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3、本项目****生态环境局重新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浙环辐证[E2410]。 |
基本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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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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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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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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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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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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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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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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