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云柜运维服务质疑公示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云柜运维服务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云柜运维服务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云柜运维服务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第F4-6,7栋(7)1单元14层20号房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中专业能力,投标人具有下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含以下功能:①档案元数据采集及影像加工②档案服务行业运营管理③电子档案归档四性检测系统;每提供 1 项得 3 分,满分 9 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软件著作权名称可与上述软著名称表述有细微偏差,****法院各项技术要求,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应标中标,中标后不能提供相应服务质量的采购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依据:(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软件著作权名称可与上述软著名称表述有细微偏差,****法院各项技术要求,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应标中标,中标后不能提供相应服务质量的采购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该注释中表述此软件软件著作权名称可与上述软著名称表述有细微偏差,究竟偏差在哪些地方是否满足要求,没有一个可参考的阈值,无从考证。技术要求中也并没有允许有参数偏离值的表述。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购文件中的参数描述应当清晰、准确,不得含有排他性条款。例如,招标文件中不能标明产品的品牌与型号,参数不能出现明显的排他性语言,尽量不要出现对设备功能的描述性语言,参数要尽可能详细,但切勿直接照抄某一品牌说明书。此外,参数应当用数据或数值表示,并尽量提供一个范围,而不是指定某一具体数值。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表中拟派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1、具有省级人社厅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资格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保密部门颁发的保密管理培训证书; 3、****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 4、具有省级档案机构颁发的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
事实依据:1、具有省级人社厅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资格证书,难道只有人社厅颁发的档案专业资格证书才能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吗只有中级或以上的证书才可以吗不是省级人社厅颁发的证书行不行**国家档案数字化管理专业人员培训证书,****档案局认可的权威证书。因此我方有理由怀疑该参数的指向性和排他性,旨为排斥其他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正常参加招投标的机会,若依然按照此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我们会联合其他投标人收集相关信息,并向当地的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纪检委,司法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各投标人合法投标的权益。2、具有省级及以上保密部门颁发的保密管理培训证书;具有省级档案机构颁发的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我方认为该项有强烈的排他性,对已经取得市级、县级等相关证书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形成排挤,并伴有极其高的指向性,不利于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3、****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此证书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也有类似限制招标的规定,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3: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表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具有省级人社厅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资格证书;2、****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3、具有****认证中心颁发的档案管理师;4、具有 PMP 证书,
事实依据:该评分项与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表中拟派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几乎一摸一样,同样存在排他性和强烈的指向性,严重损害了其他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利益,且排斥了其他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正常参与招投标的机会。若依然按照此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我们会联合其他投标人收集相关信息,并向当地的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纪检委,司法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各投标人合法投标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事项4: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表中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并通过安全保密培训同时提供《结业证书》。
事实依据:供应商或者其他供应商有其他与保密相关的证书可以吗必须是保密培训的《结业证书》吗该评分项不合理,严重指向一个领域的单一种证书,相当于与保密相关的其他证书是不能参与此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与保密相关的证书例如:保密教育培训证书或是参与档案保密业务知识培训的证书等等。因此我方有理由怀疑参数旨为排斥其他厂家正常参与招投标的机会。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软件著作权名称可与上述软著名称表述有细微偏差,****法院各项技术要求,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应标中标,中标后不能提供相应服务质量的采购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该注释中表述此软件软件著作权名称可与上述软著名称表述有细微偏差,究竟偏差在哪些地方是否满足要求,没有一个可参考的阈值,无从考证。技术要求中也并没有允许有参数偏离值的表述。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购文件中的参数描述应当清晰、准确,不得含有排他性条款。例如,招标文件中不能标明产品的品牌与型号,参数不能出现明显的排他性语言,尽量不要出现对设备功能的描述性语言,参数要尽可能详细,但切勿直接照抄某一品牌说明书。此外,参数应当用数据或数值表示,并尽量提供一个范围,而不是指定某一具体数值。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表中拟派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1、具有省级人社厅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资格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保密部门颁发的保密管理培训证书; 3、****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 4、具有省级档案机构颁发的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
事实依据:1、具有省级人社厅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资格证书,难道只有人社厅颁发的档案专业资格证书才能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吗只有中级或以上的证书才可以吗不是省级人社厅颁发的证书行不行**国家档案数字化管理专业人员培训证书,****档案局认可的权威证书。因此我方有理由怀疑该参数的指向性和排他性,旨为排斥其他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正常参加招投标的机会,若依然按照此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我们会联合其他投标人收集相关信息,并向当地的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纪检委,司法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各投标人合法投标的权益。2、具有省级及以上保密部门颁发的保密管理培训证书;具有省级档案机构颁发的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我方认为该项有强烈的排他性,对已经取得市级、县级等相关证书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形成排挤,并伴有极其高的指向性,不利于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3、****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此证书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也有类似限制招标的规定,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3: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表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具有省级人社厅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资格证书;2、****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3、具有****认证中心颁发的档案管理师;4、具有 PMP 证书,
事实依据:该评分项与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表中拟派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几乎一摸一样,同样存在排他性和强烈的指向性,严重损害了其他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利益,且排斥了其他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正常参与招投标的机会。若依然按照此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我们会联合其他投标人收集相关信息,并向当地的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纪检委,司法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各投标人合法投标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事项4: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表中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并通过安全保密培训同时提供《结业证书》。
事实依据:供应商或者其他供应商有其他与保密相关的证书可以吗必须是保密培训的《结业证书》吗该评分项不合理,严重指向一个领域的单一种证书,相当于与保密相关的其他证书是不能参与此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与保密相关的证书例如:保密教育培训证书或是参与档案保密业务知识培训的证书等等。因此我方有理由怀疑参数旨为排斥其他厂家正常参与招投标的机会。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请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作出回复,并修改其中不合理的评分项。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对质疑事项1的回复:“ ①档案元数据采集及影像加工②档案服务行业运营管理③电子档案归档四性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名称已经体现技术要求,正是基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考虑到各供应商在申请软件著作权名称时的差异性,允许各供应商提供的软件著作权名称可与上述软著名称表述有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①档案元数据采集及影像加工类②档案服务行业运营管理类③电子档案归档四性检测系统类软件著作权,满足以上3类要求均可。其设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之规定,是为了确保技术功能具备一致性和可比性,从而达到保障项目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目的。因此,采购文件未包含排他性、歧视性条款,质疑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综上,贵单位本项质疑事项1因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对质疑事项2的回复: 1、贵公司对本项质疑事项并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也未能给出实质性证据,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仅为其主观认定,该项质疑事项不满足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关于提交质疑函的前置要求。 2、首先,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资格证书是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0]20号)要求,为档案局认可的。本招标项目采购服务内容为“(1)立案信息回填、立案扫描、收卷整理、卷宗核查、案件材料收转、卷宗随案生成、归档扫描、信息著录、案件过程服务、装盒上架。(2)协助档案保管、库房管理、协助卷宗归档、借阅工作。 (3)云柜运维,诉服中心5100个档案盒纸质卷宗的保管、借阅、归档等存取登记,智能云柜系统后台管理数据录入、查询、统计,智能云柜软硬件的维护工作”,****法院的业务审判系统、执行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软件系统;****分局域网或内网等网络环境中进行,本项目除档案数据加工外,与硬件设备、软件系统、信息和网络安全等都有关联,是综合信息技术服务项目。需要综合能力强的项目总负责人,其不仅要有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还需要具备相关的信息安全能力,本项目针对项目经理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1、具有省级人社厅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资格证书:2、具有省级及以上保密部门颁发的保密管理培训证书:3、****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4、具有省级档案机构颁发的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是管理人员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客观体现,具体要求参****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0]20号)以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的规定,具有权威性和合理性。项目经理全部具备相关证书是其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的客观体现,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要求,更好的完成本项目。其设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之规定,具备合理性和竞争性。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存在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况,也不存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形。 此外,设置中的评审因素并未针对某一特定供应商或产品,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排除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该条款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公平竞争的规定。 综上,贵单位本项质疑事项2因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对质疑事项3的回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之规定,本项目设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资格要求是基于岗位职责需求及实际操作需要。这些证书不仅体现了技术人员在档案管理、信息安全等领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也是对项目实施风险控制、服务交付质量的一种保障措施,并非仅对特定供应商或产品的倾向性要求。 此外,PMP证书等职业认证不仅对项目管理提出更高的管理要求,也是确保实施质量的一项关键保障。项目中涉及的档案管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需由具备综合技术能力的负责人完成,因此该项要求具备合理性和竞争性,不构成排他性条款。 因此,贵单位质疑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对质疑事项4的回复: 1、贵公司对本项质疑事项并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也未能给出实质性证据,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仅为其主观认定,该项质疑事项不满足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关于提交质疑函的前置要求。 2、首先,“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并通过安全保密培训同时提供《结业证书》”设置中的结业证书为通过安全保密培训的客观体现;其次,该要****法院系统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的保密需求而设立,并未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方式做出具体限制,从而保证了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自由。 设置该条件的目的是保障项目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不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之规定,具备合理性和竞争性,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存在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况,也不存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形。 质疑方并未提供该条款具备排他性的有效证据,因此质疑事项4不成立。 综上,贵单位本项质疑事项4因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以上回复从政策法规、项目需求、技术标准等多角度论证了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并回应了质疑方的疑问,确保了回复内容的政策导向和合规性。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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