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1 14:46:02
****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晚籼谷采购****1115)
****中心市场(受托方)受****(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11月15日14:00在**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om/)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1、品种名称:晚籼谷; 生产年份:2024年;产地:**、**、**、**;数量:1150吨 。接收方:****粮库5p7仓,数量1150吨;2、质量要求: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质量标准,水分≤13.5%,杂质≤1.0 %,黄粒米≤0.3%,互混率≤5%,整精米率≥44%,出糙≥75.0%,谷外糙米≤2.0 %,脂肪酸值≤18.0mgKOH/100g干基,色泽、气味正常,无泥芽谷,无霉变,无陈粮互混,无虫粮,其他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GB 2763-2021)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中标方发运的粮食必须符合本细则约定的质量、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及上述质量特别要求,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6:30。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0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1月14日16:30****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30********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签订《竞价销售购销合同书》。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他: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2264,0577-****5921;
财务部:0577-****5918;
传 真:0577-****5921;
2、委托方****:
付科长:135****3851,0577-****7771;
孙科长:138****1177。
特此公告。
****中心市场
2024年11月11日
**县储备晚籼谷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晚籼谷采购****1115)
一、数量、质量要求:
1、品种名称:晚籼谷;生产年份:2024年;产地:**、**、**、**;数量:1150吨。接收方:****粮库5p7仓,数量1150吨;2、质量要求: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质量标准,水分≤13.5%,杂质≤1.0 %,黄粒米≤0.3%,互混率≤5%,整精米率≥44%,出糙≥75.0%,谷外糙米≤2.0 %,脂肪酸值≤18.0mgKOH/100g干基,色泽、气味正常,无泥芽谷,无霉变,无陈粮互混,无虫粮,其他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GB 2763-2021)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中标方发运的粮食必须符合本细则约定的质量、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及上述质量特别要求,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二、交货办法:
1、供货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未按期完成供货量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中标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中标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接收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和数量,并以双方的手机短信发货通知(或书面通知)为准,(中标方在信息中须注明发货时间、数量、地点,委托方回复应予以明确答复)。
2、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为:7:00—17:00 ;交割期限内包括节假日。在此时间内,不得拒接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
3、交货地点: ****粮库5p7仓
4、交货方式:按委托方公告说明中指定的仓**板交货。
5、运输方式:散装运输。
6、验收办法:(1)程序。来粮经接收方抽样化验,符合质量标准过磅称重接收入库。(2)检斤:地磅检斤。中标方对磅秤标准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接收方应予配合不得拒绝。(3)检质:由****化验室检质,如有异议,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验收地点:接收方仓前验收;验收方式及相关手续:双方现场抽样(由接收方执行抽样检验);接收方应在入库前当天向中标方出具相关验收凭证,并说明质量和数量验收情况。发生质量异议时,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进入质量纠纷处理程序。
7、接收方必须提供的相关服务与承诺:中标方送货时应在接收**常工作时间范围内,接收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向中标方提供装卸服务(正常天气情况下,因质量问题需要会验的、遇人力不可抗拒情况的除外)。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 自行结算 ;
2、中标方交货完毕后,按粮食接收数量开具发票,委托方待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支付货款。
3、若检验不合格,则由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换货,否则,没收保证金,对超标粮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费用自付。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成交价指送到交货指定仓库的价格(含税)。
2、中标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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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