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永通大道(**路-**路)恢复重建项目二次(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县永通大道(**路-**路)恢复重建项目二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创新大厦)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编号) |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绿苑****公司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90010G | 913********458045A | 913********39863XP | |
评标总得分 | 92.34 | 85.59 | 85.35 | |
投标报价(元) | ****5598.12 | ****9820.54 | ****2280.93 | |
项目建造师(经理) | 李军超 | 曹丹 | 刘南强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控制价 | ****4892.68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270日历天 | 27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 | 李军超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苏132********04016 |
2 | ****绿苑****公司 | 曹丹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苏 232****25544 |
3 | ******公司 | 刘南强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赣236********25010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 | **市英武北路改造工程 | **市诚信城市****公司 | 2021. 01 .05 | ****0366.93 元 |
**市(**) ****救援中心****工业园实 训基地建设项且周边道路工程 | ****工业园****公司 | 2022.7.20 | ****7745元 | ||
2 | ****绿苑****公司 | **县自清路(玉带**路-利民路)**工程项目 | ****建设局 | 2020.****.22 | ****4768.41 元 |
3 | ******公司 | / | / | / | / |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
1 | **** | 认证体系 | 具有有效的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信用等级 | 具有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 ||
先进企业 | 荣获2021年度**省建筑业先进企业 | ||
优秀项目经理 | 荣获2021年度**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
2 | ****绿苑****公司 | / | / |
3 | ******公司 | 认证体系 | 具有有效的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综合信誉得分 | 总得分 |
1 | **** | 59.76 | 21.01 | 11.57 | 92.34 |
2 | ****绿苑****公司 | 59.68 | 21.00 | 4.91 | 85.59 |
3 | ******公司 | 59.81 | 20.61 | 4.93 | 85.35 |
4 | ****公司 | 59.91 | 20.47 | 2.79 | 83.17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17536R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2-****303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2-****55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5****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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