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2024年11月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61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hkhbjxzxk@dy.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油厂**油区2024-2025产能建设工程 | **省**市**区 | **** | 中石化(**)****公司 | 该项目属于陆地石油开采项目,建设地点分布于**市**区境内,共部署144口井(油井115口、注水井29口),其中新钻井126口,依托老井侧钻8口,探井转开发井10口;页岩油井15口,其中新钻10口,探井转开发5口;钻井总进尺455346m;分布于45座井场,**15座井场,依托已建井场30座,开发方式为天然能量和注水开发;**单井集油管线20.13km,井组集油管线40.3km;単井掺水管线2.22km,井组掺水管线2.3km;单井注水管线17.31km,井组注水管线9.3km;更新改造集油管线2.3km;**36台燃气加热炉;**115台12型旋转换向抽油机,**115套采油井口装置,29套35MPa注水井口装置。并配套建设自控、供电、消防等系统。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常规井最大产油量为13.40×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28.21×104t/a(开发第1年),页岩油井最大产油量为10.17×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38.52×104t/a(开发第1年),共计最大产油量为23.57×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66.73×104t/a(开发第1年)。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井口加强密封,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进入集油管线,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页岩油井井口安装撬装式井口脱硫装置,厂界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加热炉安装低氮燃烧器,SO2、NOx、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酸化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清洗废水就近拉运至义和联合站、**首站、渤三联合站、丁王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临时环保厕所。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经义和联合站、**首站、渤三联合站、丁王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退役期管线清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就近拉运至义和联合站、**首站、渤三联合站、丁王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压裂废液属于一般固废,将压裂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本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期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废弃定向钻泥浆、废弃管线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清管油泥、页岩油井三开产生的钻井固废、浮油、浮渣、污泥、落地油、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过滤吸附介质、废含油手套及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3、4a类标准要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井场,施工期采用网电钻机,网电压裂机。 |
2 | 垦斜636井 | 中国****公司****公司****中心 | **胜利****公司 | 本次新钻垦斜636井一口,设计钻深2160.79m,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若试油后无油气**可开采,则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中封井规范进行退役封井处置,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貌;若油气**可开采,****油厂进行开采。 |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采取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采取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确保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VOCS:2.0mg/m3)。 废水污染防治。井下作业废液****采油厂垦西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所有拉运处理污水需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 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安装消音隔音设施,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支垫,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废污染防治。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固液分离设备分出的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防渗材料循环利用,使用过程中如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钻进、测井、试油设备保养、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进行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
3 | 孤南斜551井 | **省**市**区孤岛镇十四分场东北约1050m | 中国****公司****公司****中心 | ****公司 | 本次新钻孤南斜551井1口,设计钻深4144.24m,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若试油后无油气**可开采,则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中封井规范进行退役封井处置,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貌;若油气**可开采,则纳入区域产能开发方案中,并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另行评价。 |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采取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采取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确保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VOCS:2.0mg/m3)。 废水污染防治。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通过罐车拉运至****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所有拉运处理污水需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 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安装消音隔音设施,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支垫,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废污染防治。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固液分离设备分出的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如钻进过程中因地层、地质和油藏的变化,避免钻井异常发生,可能会使用合成基泥浆,会产生废弃合成基钻井液、含合成基钻井液岩屑,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渗材料循环利用,使用过程中如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钻进、测井、试油、设备保养、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进行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4 | 华润财金**市垦**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省**市**区孤岛镇、仙河镇 | 华润财金新****公司 | ******公司 | 该项目导线采用JL/LB20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架设两根48芯OPGW-150光缆,全长约16公里,将华润财金**市垦**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升压站升压至220kV的电力接入军马场220kV变电站。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政府关于划定和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等相关规定,通过加强管理、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上层清液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三)噪声染污防治。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对施工设备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合理布局,同时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并适当抬高架设高度。降低线路噪声水平。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输电线路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挖掘土方及时回填,建筑垃圾收集后委托****进行定点清运;项目产生的废弃焊条及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维修含油废水及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电磁辐射防治。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架空线路严格按照设计规程进行跨越,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频率为0.05kHz时,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
5 | 东****公司料棚改造项目 | **省**市**区河仙路高速立交桥以西 | 东****公司 | ******公司 | 拟将现有项目的1间存放原料的料棚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料棚煤炭储运功能。同时购置装载机2台,不新增用地。 | (一)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煤炭装卸废气、堆场粉尘、运输扬尘,进厂时,采取硬化厂区路面、运输车辆均减速慢行、按时清扫、车辆运输煤炭时采取编织覆盖、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等环保措施抑制扬尘。在厂区内,采取厂房密闭、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等环保措施抑制扬尘。卸车结束后,采取硬化厂区路面、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均减速慢行、清洗车辆等环保措施抑制扬尘。确保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清洗废水经厂内管渠汇入到沉淀池,经沉淀池沉降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染污防治。设备运行通过隔音、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沉淀池污泥依法规范处置。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