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企业遴选(第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公司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企业遴选(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公司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企业遴选(第二次)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运营管理的S53枣石高速**北段、**至**段;G4213麻安高速**西段,共计190.5公里高速公路。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需选聘1家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企业对所辖S53枣石高速**北段、**至**段;G4213麻安高速**西段开展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本次采购服务项目不涉及采购人与服务单位之间的资金来往问题,拟通过询价比选的方式开展选聘工作。车辆救****公司高速公路管辖路段提供事故车辆、故障车辆进行排障、拖拽(牵引)、吊装运输以及对车载货物进行收集、装卸(搬运)、转运等车辆救援服务工作,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采购限价:/
1.7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白鹤泉东大街212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27-****694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396
附录: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高速公路车辆救援资质或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汽车维修二类以上企业资质。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
从事高速公路车辆救援3年以上业绩,近三年以来完成一项100公里及以上的全年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考核证明材料(加盖经营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上述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附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补充材料进行说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3、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没有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以来,供应商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无违法违纪记录;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最低要求 |
车辆救援人员及管理人员 | 1 | 1.车辆救援服务企业所选派作业人员需建立人员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身份资料须报送审核备案和确认。未备案及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上路从事车辆救援工作。 2.提供所选派车辆救援人员和救援车驾驶员近一年的安全教育培训材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道路车辆救援管理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驾驶员、修理工、吊机工、司索工、驳货工等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注:
1.人员备案相关材料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人员材料: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时间要求:近1年,指培训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