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电视台 ****报社)
项目名称:****新闻业务生产主平台服务费项目
标的名称:****新闻业务生产主平台服务费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心业务租用服务及“世界**”APP、**网、广播电视相关服务二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2018年6月25日,为****省委****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业务实际,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建设****集团“中国蓝云”****中心项目,****集团签署了《融媒体技术平台建设**协议》。项目包括省级****融媒体中心业务、云制作、纸媒业务、新闻大数据、指挥调度、网络专线、技术配套服务等)、APP及网站开发(含政务民生等服务)等。2022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续约二年,现服务期限已到。
根据2023****宣传部《关于加快全省媒体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要求,****公司为媒体技术统一支撑平台和对外出口。根据********中心融合生产需求,****公司****中心业务租用服务及“世界**”APP、**网、广播电视相关服务二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直接)采购方式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目前****新闻业务生产的****省委宣传部要****公司融媒体平台。根据上述情况,能满足****融合生产需求和拥有类似技术经验的供****公司。如更换服务主体将导致现有业务受到影响,且会导致成本大幅增加,为保证业务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建议****公司承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539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电视台 ****报社)
联 系 人:刘义
联系电话:0578-****809
传 真:0578-****825
地 址:**县瓯南街道伯温东路39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陈玲晓
监管部门电话: 0578-****642
传 真:0578-****575
地 址:**县**东路1号财政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新闻业务生产主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pdf (92.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