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一期)——10镇圩镇老旧建筑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一期)——10镇圩镇老旧建筑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全电子化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县北斗、建桥、大**、黄金、**、潭江、汤南、八乡山、砂田、小胜共10个镇 | 资金来源 |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 规模 | 1.北斗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包括圩镇沿街老旧建筑改造提升工程(沿街店招规整面积约1040平方米,墙面清洗约40000平方米,墙面刷漆约4000平方米)和北斗村楼上片区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增加排污管道主管约800米)。2.建桥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包括圩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圩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圩镇道路扩容提质(铺设柏油路面面积约22950平方米)。3.大**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包括圩镇老旧建筑改造提升(三线整治约3公里)和白溪河岗背村水环境水安全提升工程(1.6公里白溪河段)。4.黄金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G235线连接相关村革命历史展览长廊及旅游驿站建设。5.**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包括圩镇主要街道老旧建筑改造(全长约1.5公里)和10个停车位快充充电桩。6.汤南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镇道沿线老旧建筑改造工程(道路改造约4公里,风貌提升及外立面改造)。7.八乡山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包括圩镇老旧建筑改造(改造沿街店招)、**农贸市场、“三线”治理(约3公里)。8.砂田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圩镇老旧建筑改造提升(280栋建筑)。9.小胜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包括农业观光体验园(圩镇周边200亩农业观光体验园)和20个圩镇智能充电桩。10.潭江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基地(用地规模8公顷)。(具体按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招标范围 | 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 工期 | 75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 招标控制价 | ****8886.86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为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③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即安全管理人员)互不兼任且不为同一人。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截图或打印页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信誉要求:自2024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建设厅关于细化**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9、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10、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市政或建筑施工任务一方的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ygp.****.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日18:00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4日8:30时止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12月4日 8:30 时****交易中心 (**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12月4日 8:30 时****交易中心 (**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4日8:30时(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县顺和路5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976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199****9058、0753-****521 | 招标监督机构 | **** | 联系电话 | 0753-****81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 **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一期)——10镇圩镇老旧建筑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12 月 2 日 18:00 时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 11 月 24 日 18:00 时止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4年 12 月 4 日 8:30 时止 | 开 标 时 间 | 2024年 12 月 4 日 8:30 时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年 12 月 4 日8:45时至10:00时止 | 定标时间 |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少于3家,相应盖章的位置可用“/”代表,不用重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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