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地****中心小学南侧,地块东临农用地,南临临涣村,西临沿街道路,****小学。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56272°、北纬33.****517°,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6762平方米(合40.143亩)。
经查阅1991年11月9日本地块的《土地登记审批表》(编号338,****政府核发),地面总面积26762平方米(合40.143亩),原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批准用途为“粮站”、实际用途为“粮站、办公室”。该****中心****分站运营管理,其隶属****公司,此地块于50年代中期建设完成后一直作为粮站使用,地块内目前有6栋粮库(1#~12#粮库)、4处家属院、1处会馆(茶馆)。粮站于2019年底停止收粮,2020年废弃不用,****停车场使用,地块西北侧有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为地块外西侧道路修路使用,地块内部分闲置区域为附近居民种植玉米等农作物,自停止收粮至2024年期间地块无较大变化。地块规划用途为文化用地(08)及商业用地(09),总建筑面积为40.143亩,其中11.75亩规划为商业用地(09),其余28.393亩规划为文化用地(08),均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
2、调查结果
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为非污染地块,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另外通过 XRF、PID 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等重金属含量快速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及**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可用于文化用地(08)及商业用地(09)开发利用,建议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