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24年12月6-8日,在**农业展览馆承办第十届**名优农产品(**)交易会。展馆将搭建主题门楼及**农业农村发展成果展示序厅,现将需求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第十届**名优农产品(**)交易会主题门楼及序厅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第十届**名优农产品(**)交易会主题门楼及序厅设计制作方案(具体见附件一)。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展览、广告制作等,具有2个以上省级农交会展厅设计典型案例。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一百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报价须知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设计制作单位报价含自身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
2.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制作单位,以密封形式在2024年11月15日17:00前,将报价函(附件二)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所有投标函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至**市**区东部**综合写字楼C区三楼****。联系人:胡昊,电话:0556-****928 ,153****8095。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同放弃竞标。
3.在符合采购需求、资质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中标价将以合理最低价,即低于平均价****一中标单位;低于平均价第二顺序单位为第二中标单位,以此类推。该项目最高控制价不超过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4.中标机构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工作程序
1.****小组,****小组由市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局计划财务科工作人员组成。
2.在规定时间提交本次项目报价函。
3.在收取****小组进行现场开标,最终确定中选单位。
4.****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最终确定为成交单位。
联系人:胡昊,电话:0556-****928;监督人:程 敏,电话:0556-****926。
附件:1.服务需求.doc
2. 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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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