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兴新型城镇化配套工程黄兴镇德鑫冷链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县黄兴新型城镇化配套工程黄兴镇德鑫冷链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 | **县黄兴新型城镇化配套工程黄兴镇德鑫冷链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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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黄兴新型城镇化配套工程黄兴镇德鑫冷链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修改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 1、投标人须知悉本项目施工建设模式并已了解和充分考虑了在项目分阶段实施过程中可能因存在的工期顺延、管理戓施工作业人员增加以及机械便用率降低、非调差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除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规定允许调整(含人材机调差等)的内容外,原则上招标人不对分阶段实施的不可预见的情况予以调整(含人材机调差等)或补偿。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提供承诺。”
二、本次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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