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蜀锦保护传承—“焕新蜀锦”宣传推广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蜀锦保护传承—“焕新蜀锦”宣传推广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华二路219号12栋20层 | 1,479,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700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蜀锦保护传承——蜀锦宣传推广服务 | (1)打造1****基地。(2)举办1场“锦城汉服秀”品牌活动。(3)依托网络平台开展蜀锦专题线上宣推活动。 | (1)****基地:①搭建研发团队:产品研发团队为“传承人/企业+设计+市场+传播”的组合,传承人/企业提供技艺,设计师提供设计,市场营销工作者提供前期调研,传播工作者提供宣传推广。②市场调研:通过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市场需求等(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 (1)****基地:①搭建研发团队:至少联合1家蜀锦企业或1位蜀锦传承人共同研发蜀锦创新作品。蜀锦企业应为**市内被核准使用蜀锦地理标志的企业或者经各****管理部门公布的蜀锦保护单位、蜀锦传习所、****基地等。(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琳佳、曾波、袁霁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收取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1)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2)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3)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4)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5)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6)成交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7)成交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 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0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200035296[2024]05883;
监督投诉单位:****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业路39号8楼
联系方式:袁老师 028-****1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中心N5栋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3777转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张星梅,韩茂宇
电话:028-****3777转1
****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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