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4-00379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函〔2024〕174号
发布机构:****委员会
生成日期:2024-11-07
标题: ****委员会关于**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核准的批复
内容概述: ****委员会关于**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核准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泊位项目的请示》(鸿山热电发展〔2024〕119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电厂卸煤码头能力缺口,保障电厂一、二、三期运营安全,服务及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同意建设**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为****,****集团****公司****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锦尚镇东店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0万吨级煤炭泊位1个及相应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583万吨。主要建设内容是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港池及连接水域疏浚、生产生活等辅助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6270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8811.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支付,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运营期间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核准前置要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是:****政府出具的《****政府关于**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狮政函〔2024〕7号);****规划局出具的《****规划局关于**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的用海预审意见》;国家海洋局出具的《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2A350****0953号);****运输厅出具的《****运输厅关于**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闽交规函〔2024〕155号);****集团出具的《关****电厂三期1×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国家能源战规函〔2024〕106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泊位项目的请示》(鸿山热电发展〔2024〕119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电厂卸煤码头能力缺口,保障电厂一、二、三期运营安全,服务及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同意建设**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为****,****集团****公司****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锦尚镇东店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0万吨级煤炭泊位1个及相应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583万吨。主要建设内容是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港池及连接水域疏浚、生产生活等辅助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6270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8811.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支付,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运营期间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核准前置要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是:****政府出具的《****政府关于**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狮政函〔2024〕7号);****规划局出具的《****规划局关于**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的用海预审意见》;国家海洋局出具的《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2A350****0953号);****运输厅出具的《****运输厅关于**港**湾港区锦尚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闽交规函〔2024〕155号);****集团出具的《关****电厂三期1×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国家能源战规函〔2024〕106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