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发包人 | ****(**区****管理中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广场 14 楼 电话:0564-****538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 | ||
最高限价 | 大写:柒拾万零壹仟壹佰元整 小写:701100.00元 | ||||
建设工期 | 监理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止,其中现场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 ||||
资质要求 |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 ||||
成交人 | **** | ||||
成交价 | 大写:叁拾万零陆仟陆佰元整 小写:3066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张锡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编号 | ****002114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3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0564-****538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管理中心)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区****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64-****111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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