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恒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4 0699 MA0M RDB856 | 建设单位法人:诸葛启聚 |
王占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合盛堡乡大虫堡村西南1km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合盛堡乡大虫堡村西南1km处 |
经度:112.8748 纬度: 39.57302 | ****机关:山****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24 |
山审批环审〔20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6-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4 0699 MA0M RDB85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4 0699 MA0M RDB85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5MA3UCM1522 | 竣工时间:2023-06-01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05 |
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41f0F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石墨提纯生产线3条,每条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2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设石墨提纯生产线1条。年产2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
企业结合经济及市场情况,本次仅建设1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剩余2条下期建设。减小了对大气环境及声环境的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天然石墨、锻后石油焦、可纺沥青经前处理后混料→包覆造粒→整形融合→委外焙烧→石墨提纯→成品加工→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直接外购焙烧后的负极材料→石墨提纯→成品加工→包装→成品 |
企业结合经济及市场情况,暂缓建设混料、包覆造粒等工序,直接外购焙烧好的负极材料进行石墨化处理。减小了对大气环境及声环境的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①3条原料预处理生产线烘干机(每条线配一台),使用天然气间接烘干,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3座电石墨化炉共用一套“冷凝+旋风除尘器+二级石灰石一石膏法脱硫装置+湿电除尘器”,集气效率95%,除尘效率为99%,脱硫效率为95%,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2)造粒车间内设30台搅拌釜,配备1套“电捕焦油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除尘效率为98%,沥青烟、苯并[a]芘处理效率为98%,废气经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排放限值30mg/m3,沥青烟、Ba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限值,分别为40mg/m3、0.3×103mg/m3。(3)①原料库设有3条原料破碎、筛分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原料拆包、破碎、筛分各工序分别设置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进入各生产线的1台布袋除尘器,3条生产线处理后的废气并入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造粒车间内设3台磨粉机、3台混料机、3台整形机,废气并入1台中央集尘系统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③造粒车间内3条热搅拌包覆造粒生产线,每条线配备2台旋风除尘器(进料1台、出料1台)+1台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并入1根15m排气简达标排放。④1#、2#、3#石墨炉各配备1套坩埚自动装出料系统,顶部分别安装有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入各自的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⑤1#、2#、3#石墨化炉冷渣机、筛分机废气分别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的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⑥1#、2#、3#混料机上方分别设置捕集罩+布袋除尘器,捕集效率大于95%,废气经处理后由各自的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⑦成品包装,1#、2#、3#石墨化炉分别配套单独密闭的包装设备,上方分别设置捕集罩+布袋除尘器,捕集效率大于95%,废气经处理后由各自的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⑧石灰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装出料、筒仓存储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限值120mg/m3。⑨油****设备处理后进入烟道,经高于建筑屋顶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烟污染物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标准要求。(4****中心、成品车间(16830m2)全封闭;生产系统内部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管道气力输送;运输车辆限制超载、遮盖篷布;厂区内路面硬化,及时清扫并洒水抑尘;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均需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及排放标准。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1)洗车废水通过回收池(8m3)、沉淀池(8m3)及回用池(8m3)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用于石灰石一石膏法脱硫塔补充水,不外排。(3)湿法脱硫废水经固液分离后回用于脱硫塔补充水,不外排。(4)在厂区地势最低处建设1座600m3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不外排。(5****处理厂投运前,生活污水进入厂内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中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处理厂投运后,****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6)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地面做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原料库等其它区域进行一般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破碎机、粉碎机、磨粉机、造粒机、筛分机、风机等产噪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消音器、采取密封隔音、基础减振、绿化降噪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粉碎尾料、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相应生产工序;脱硫渣收集后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废耐火材料收集后作为耐火材料生产原料外售;废电极收集后作为碳电极生产原料外售;废坩埚收集后作为坩埚生产原料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废机油、废油桶、废焦油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50m2)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3)生活垃圾: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队清理。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厂区硬化,加强绿化,空余地带种植树木和草坪,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治土地沙化。6、****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5]25号)规定,已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烟尘≤3.62吨/年、粉尘≤28.5吨/年、二氧化硫≤10.71吨/年、氮氧化物≤21.6吨/年。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 的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1)①1座电石墨化炉由一套“冷凝+石灰石一石膏法脱硫装置+湿电除尘器”,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监测数据报告,污染物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的限制要求。(2)①石墨炉配备1套坩埚自动装出料系统,顶部安装有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1#、2#石墨化炉冷渣机、筛分机废气分别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的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③成品包装采用先进的包装设备,不产生粉尘。④石灰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装出料、筒仓存储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限值120mg/m3。⑤油****设备处理后进入烟道,经高于建筑屋顶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烟污染物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生产系统内部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管道气力输送;运输车辆限制超载、遮盖篷布;厂区内路面硬化,及时清扫并洒水抑尘;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均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及排放标准。2、(1)洗车废水通过回收池(8m3)、沉淀池(8m3)及回用池(8m3)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用于石灰石一石膏法脱硫塔补充水,不外排。(3)湿法脱硫废水经固液分离后回用于脱硫塔补充水,不外排。(4)在厂区地势最低处建设1座600m3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不外排。(5)生活污水进入厂内1座处理能力为1m3/h的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中水循环利用不外排;(6)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地面做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原料库等其它区域进行一般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水泵、风机等产噪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消音器、采取密封隔音、基础减振、绿化降噪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1)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相应生产工序;脱硫渣收集后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至**市益****公司。废耐火材料收集后作为耐火材料生产原料外售****商贸有限公司。废电极收集后作为碳电极生产原料外售至******公司。废坩埚收集后作为坩埚生产原料外售至****公司。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2)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贮存点(50m2)暂存,分区堆放,定期委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3)生活垃圾: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队清理。5、厂区硬化,加强绿化,空余地带种植树木和草坪。6、根据监测数据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99吨/年、二氧化硫≤3.33吨/年、氮氧化物≤6.57吨/年,满足总量批复要求。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1、环评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石墨化废气。3座石墨化炉共用1套冷凝+旋风除尘器+二级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湿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集气效率95%,除尘效率为99%,脱硫效率为98%,风机风量45000Nm3/h,废气经1根2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情况:1座石墨化炉由1套旋风冷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湿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集气效率95%,除尘效率为99%,脱硫效率为98%,风机风量15625~48365Nm3/h,废气经1根25m排气筒排放。变更原因: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布局及管道布局,由**市****公司重新设计了石墨废气处理系统,减少了旋风除尘器。根据监测数据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环评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石墨化装出料。每个石墨炉配备1套坩埚自动装出料系统,坩埚装出料均在密闭操作室内进行,顶部安装有集气罩,每套装出料系统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风量为20000Nm3/h,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共3套。实际建设情况:1个石墨炉配备1套坩埚自动装出料系统,坩埚装出料均在密闭操作室内进行,顶部安装有集气罩,装出料系统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风量为11565~37925Nm3/h,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变更原因: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布局及管道布局,由**市****公司重新设计了石墨化装出料处理系统除尘器参数。根据监测数据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3、环评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每座石墨化炉辅料冷渣机、筛分机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风量为24000Nm3/h,废气分别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情况:每座石墨化炉辅料冷渣机、筛分机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风量为6500Nm3/h,废气分别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变更原因: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布局及密闭情况,由**市****公司重新设计了除尘器参数。根据监测数据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4、环评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石墨化炉设配套单独密闭的包装设备,同时在设备的上方设置捕集罩,捕集效率大于95%,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除尘器风量为15000m3/h,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共3套。实际建设情况:成品包装设施采用更先进的包装设备,全密闭。变更原因:企业为防止粉尘的产生,采用先进的全密闭包装设备。减小了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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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33 | 10.71 | 0 | 0 | 3.33 | 3.33 | / |
0 | 6.57 | 21.6 | 0 | 0 | 6.57 | 6.57 | / |
0 | 0.99 | 32.12 | 0 | 0 | 0.99 | 0.9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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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石墨化“冷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湿电除尘器” | 《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 ZGTS 001-2019 | 石墨化“冷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湿电除尘器” | 监测工况100%,排放浓度满足标准要求 | |
2 | 1#冷渣、筛分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冷渣、筛分袋除尘器 | 监测工况100%,排放浓度满足标准要求 | |
3 | 2#冷渣、筛分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2#冷渣、筛分布袋除尘器 | 监测工况100%,排放浓度满足标准要求 | |
4 | 石灰仓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石灰仓布袋除尘器 | 监测工况100%,排放浓度满足标准要求 | |
5 | 坩埚装料系统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坩埚装料系统布袋除尘器 | 监测工况100%,排放浓度满足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各生产工段噪声污染源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消音器、建筑隔声等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各生产工段噪声污染源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消音器、建筑隔声等设施 | 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达标率100%。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脱硫渣收集后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废耐火材料收集后作为耐火材料生产原料外售。废电极收集后作为碳电极生产原料外售。废坩埚收集后作为坩埚生产原料外售。职工生活垃圾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队清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脱硫渣收集后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至**市益****公司。废耐火材料收集后作为耐火材料生产原料外售****商贸有限公司。废电极收集后作为碳电极生产原料外售至******公司。废坩埚收集后作为坩埚生产原料外售至****公司。职工生活垃圾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队清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等)暂存于1座50m2的危废贮存点,交由****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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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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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根据《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的要求,本项目污染物需按1:2进行区域消减,****环境局**分局以山环发〔2021〕96号对本项目进行区域消减,****政府以山政函〔2021〕105号文对区域消减方案进行了批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消减源来源于********公司、******兰****公司、******金****公司2021年12月底淘汰的燃煤锅炉,预计可消减烟尘排放量195t/a、SO2排放量5812t/a、氮氧化物排放量518吨/年;山****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21年12月底完工后,预计可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9375t/a;******公司铁路专用线煤台全封闭升级改造工程2021年12月底完工后,预计可削减粉尘排放量34.69t/a;**永****公司于2021年4月关停的#1#2发电机组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50.97t/a、颗粒物排放量127.43t/a氮氧化物排放量254.86t/a。通过采取燃煤发电机组关停、淘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煤棚升级改造等措施,共削减SO2排放量109.09t/a、颗粒物排放量181.62t/a、氮氧化物排放量400.41t/a,可满足该项目倍量置换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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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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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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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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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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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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