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名称 | **市****公司关于秀山湖东侧船墩路与秀山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土石方**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528.9803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竞拍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上午10:00起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秀山湖东侧船墩路与秀山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土石方**。具体范围为西侧为船墩路,东侧为**路(规划),北侧为秀山大道,南侧临近**东路。场内存量土石方总量约70万方。标的信息参照**华瑞行房****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瑞行评估报字(2024)第090002号、安****总院****公司出具的《船墩路东侧地块平整工程土石方量估算报告》。公告公示的数量质量品类仅供参考,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对拍卖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上述报告若需纸质报告和详细岩芯照片可携单位介绍信至代理机构处查阅)。起拍价528.9803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履约保证金300万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具体拆除状态均以交付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现状是指看样时标的的拆除标的的具体位置、结构、面积、数量、空间、周边环境、地表附属物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2.此次拍卖项目竞买人必须实地勘验标的,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挖时间、采挖面积、标的质量及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请欲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意向竞买者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期开始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公告期 | 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由于土石方勘察程度有限,且土石方**处置为高风险投资,本次委托人所提供的标的信息参照**华瑞行房****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瑞行评估报字(2024)第090002号、安****总院****公司出具的《船墩路东侧地块平整工程土石方量估算报告》等有关拍卖介绍类文件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对实际可采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在参与拍卖竞价前,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若对估算报告中的土石方量存疑可在开拍前自行委托相关测绘单位重新勘探,一旦竞得并成为买受人,不得以标的信息参照**华瑞行房****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安****总院****公司出具的《船墩路东侧地块平整工程土石方量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中承载的土石方的质量、数量与实际不符、挖除条件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委托人及代理机构提出退款(成交价款及佣金)、索赔、置换地点、**工期等要求。 2.因受法律法规、相关规划、产业政策调整及其他因素等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采挖审核审批,环评审批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等因素),导致买受人无法开展场地采挖施工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予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3.买受人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施工承包方案及承诺》,承诺对委托方拟定的《船墩路与秀山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土石方清运施工协议》无异议,经委托人审查合格且办理完成交等相关手续后签订。进场施工时间须等委托人通知。 4.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勘探单位技术指标要求,组织开挖、运输、平整及清运,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委托人要求。买受人对施工安全及施工责任承担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及经济赔偿均由买受人自负。不得超出平面范围和竖向控制高程进行场地平整,超平面范围或高程开挖的,责令退回超挖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并且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5.买受人若无故施工逾期不能如期交付场地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另每逾期1日须向委托人账户另行支付每日5万元的违约金,结算至实际移交日为准,且委托人保留追诉权,同时承担委托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买受人办理移交过程中致使违约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所交全部款项,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承担委托人及代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如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再次拍卖的竞买。 7.买受人进场施工须服从委托人及监理单位现场统一调度、管理,不得影响相邻工地在建工程,如发生相关经济纠纷、安全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成交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9.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另行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对买受人作违约处理,所交纳的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买受人一方全部承担。 10.标的移交及要求:买受人在支付完相应全部款项,《施工承包方案及承诺》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由于尚有建筑物未迁移腾空,买受人具体进场施工时间须等待委托人通知,买受人认可同意。进场后必须服从委托单位管理。施工所需办理相关行政报批手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交运、**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办理,委托方配合。 11.标的施工期限、要求:买受人需在开工之日起540个自然日完成该标的施工范围内废石开挖、土方清运及场地平整工作,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单位要求为准,原则上工期不得超过570个自然日,相关施工技术指标、开挖清运范围参见公告附件。若测绘数据不明或与现场实际施工条件有出入的,以委托人及监理单位技术交底时要求为准。开挖及平整后的场地,经委托人、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且无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遇恶劣天气、****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期延误的,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工期天数视实际情况调整。 12.施工现场必须按行业专业进行挖掘和清运作业,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包括爆破工、机械操作工、电或气焊工等)。项目责任人每日晨会,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为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如发生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买受人全权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作业,施工现场出入口须安排安全人员值守,做好围挡,车辆进出须保持轮胎清洁,做到无掉渣、无扬尘,施工垃圾须分类清运处置。 14.标的物清运、围挡等情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施工的安全性、降噪等施工方须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和罚金。 15.买受人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及清运的,逾期应向委托人支付每日1万元的违约金,从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6.标的物在拆除过程中所涉及的周边相邻关系、矛盾、纠纷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人及代理机构提出退款、索赔及风险承担等要求,对此委托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价竞买标的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按标的交纳,详见以上标的清单按标的序号交纳。竞买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以****银行卡或公司账户转账的方式递交至指定账户(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竞买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未按规定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及不能参与竞拍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负。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做成交价款冲抵,在其交纳完软件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全额结清全部款项,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由****交易中心原账户无息原账户退还(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原账户无息退回。 2.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须在成交后3日内需向系统建设方(****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以系统生成账单为准,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报名时系统弹出的页面。如逾期支付作违约处理。 发票: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3.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日内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全额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逾期支付,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百分之一交纳滞纳金,逾期达到2日的,拍卖成交关系自动解除,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作违约处理。 4.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日内汇至**市****公司。标的按约定清运、复绿完毕,经委托人、拍卖人进行现场验收合格且无违约行为后,即全额返还(不计息)。 5.拍卖佣金: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市****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佳山路支行,账号:156********00233885)并办理成交手续,签署相关拍卖文件。每逾期一日按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逾期达到2日的,拍卖成交关系自动解除,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作违约处理。 6.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拍卖价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及软件服务费等相应付款义务,即构成违约,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可组织再次拍卖。拍卖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拍卖在****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需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注册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买流程参与竞买。竞买人应熟知系统竞价流程和竞价规则,不清楚的应联系代理机构咨询。 3.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中,点击页面右方【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www.****.com/gycq/jmr/jump?num=3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4.用户登录方式: ①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竞买人”按钮,点击进行登记。 ②直接复制用户登记地址:www.****.com/gycq/register/entRegisterInfo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5.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在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6.注意事项: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买流程。 7.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8.本次拍卖活动有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9.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拍卖方式。 10.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00。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拍卖成交,买受人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请携带报名时系统中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市****公司(**区佳山路366号鸿烈大厦802室)签署成交文件、办理成交手续。 3.意向竞买人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④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⑤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⑥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别提示: ①办理成交手续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共一式三份并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至代理机构处进行备案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后方可与代理机构签订相关拍卖文件,《施工承包方案及承诺》由代理机构提交至委托人处审核进行专家论证,若审核不通过买受人须按照专家评审意见整改修正后重新递交。若买受人资质资格不符合报名要求,将直接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交委托人处置,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②买受人须对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买受人在竞买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成交资格后违约的,则竞价无效,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交委托人处置,并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③买受人竞得该标的,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不缴纳税费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④标的物移交后所产生的挖掘费、装卸费、运输费、储存费、损耗、自行协调运输道路关系及道路维护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一方承担,并且自行承担因标的运输途中与相关单位产生的一切补偿费用。 ⑤买受人全权承担施工开挖、运输、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安全施工责任、环保责任。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1.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之一(五选一),并备注标的名称: ①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公司**汇通支行;子账号:521********100****005220。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17****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615524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企业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王成诚 |
联系电话 | 0555-****389 |
五、代理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 **市****公司 |
联系人 | 谭萍 |
联系电话 | 0555-****025 189****0248 |
地址 | **市佳山路366号鸿烈大厦8楼802室 |
免责声明 | 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转让方(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交易中心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