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镇女墟村高家院河堤修建工程中 标 公 示
中标供应商
1 | 915********79887XQ | **** | 总价 | 人民币551600元 |
朱明镇女墟村高家院河堤修建工程中标公示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5日 |
项目名称 | 朱明镇女墟村高家院河堤修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 |
投标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上午11时00分 |
投标地点 | ****政府****中心5楼招投标室(**县**街道**东路帝景湾畔)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报价(元) | 551600.00元 |
项目经理 | 严晓飞 注册编号:贵252********0836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省****公司 |
报价(元) | 551900.00元 |
项目经理 | 王强 注册编号:贵252********1179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县****公司 |
报价(元) | 552000.00元 |
项目经理 | 朱德学 注册编号:贵252********23640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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