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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走读式谈话场所装修改造等项目验收代理单位的通告
各验收代理单位:
为做好****走读式谈话场所装修改造等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政府工程项目验收有关规定,我委拟选用有资质****公司代理我委走读式谈话场所装修改造等3个项目验收工作,欢迎合格的验收代理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二)项目名称:****走读式谈话场所装修改造等3个项目。
(三)待验收项目总合同金额:****837.24元。
(四)代理验收服务内容:验收走读式谈话场所装修、走读式谈话场所信息化设备、谈话室装修改造等3个项目。
二、资质要求
(一)法律资质与合规性
1.独立法人地位:验收代理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实体,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验收相关服务,如“工程验收代理”“建设项目验收咨询”等内容。
3.税务合规:要求单位依法纳税,提供近一年的纳税证明,没有税务违法记录,确保其在财务方面的合规性。
(二)信誉与诚信资质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公司,不得参与报名。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日期和方式
(一)报名日期: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接收。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三)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选聘者,将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具有招投标代理服务范围)、《**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登记备案证明、相关类似业绩、报价函、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以上材料提交PDF版彩色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检查委员会报名。联系人:陈子海,邮箱:****@163.com,联系电话:189****7155。
(四)报价要求:代理服务费不用超过市场同期代理服务费标准。
四、发布通告的媒介
****政府网
五、选择办法
(一)由业主单位从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为本项目的代理验收单位,具体选聘办法由本单位自行研究决定。
(二)确定的中****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验收代理单位。
****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