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就车辆配件零库存供应商备选库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类型:****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 | 供货期(年)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关于车辆配件零库存供应商备选库招标项目 | 标段一:油品 | 供货期为1+1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
标段二:配件 |
注:1、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或二个标段进行投标。
2、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3、有效单位≥3家(含)时,按本评标办法执行,有效供应商<3家时,作流标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制造(生产)或供货及售后能力;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均可报名(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3、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市**区文会路19号403室。
线上报名:可将报名资料发送邮箱****@qq.com报名,具体情况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9****1878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定代表授权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投标及开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 日14时3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集团****公司开标室(**市鹿**飞霞南路920号7楼)。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额:5000,现金(自行封装)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八、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7天。从公告在平台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招标人或代理****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招标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招标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7、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市**区文会路19号403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89****187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968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9****1878
监督管理部门:****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577-****9698
****
****
2024年11月11日
****集团所属****关于车辆配件零库存供应商备选库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就****所需车辆配件零库存供应商备选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1月18日17 :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市**区文会路19号403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9****1878。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
****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