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捷地减河**、**区、开发区段治理工程 已由 【****委员会】 以冀发改农经【2023】1484号 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约80%、地方配套约20%,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材料采购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规模:堤防加高培厚40.62公里,其中左堤17.51公里、右堤 23.11公里。河槽清淤5.0公里,拆除重建捷地村一桥,改建枣园穿堤闸,修建堤顶防汛道路等。
2.1.1项目名称:捷地减河**、**区、开发区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材料采购项目;
2.1.2项目编号:****;
2.1.3比选范围:捷地减河**、**区、开发区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材料采购;
2.1.4地点: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开发区。
2.1.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最高限价:16.0641万元;
2.1.8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完成供货;
2.1.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2.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比选(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比选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4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的其他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公司****公司备案。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4.2比选文件发售地点:******公司(**市**区**路华凯大厦912室);联系电话:151****6960
4.3比选文件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市**区**路华凯大厦915室。
5.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比选代理:******公司 |
地 址:**张官屯乡肖家楼村 | 地 址:**省**市**区**路华凯大厦912室 |
联 系 人:孙炳华 | 联 系 人:韩金行 |
电 话:0317-****020 | 电 话:0317-****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