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校镇长校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长校镇长校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本项目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分在****开标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电话:139****7095
联系人:刘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电话:139****0285
联系人:王女士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长校镇长校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邀标。
4、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5、公示时间: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客家古镇 魅力长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6、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4年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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