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轨道交通8****车辆段员工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轨道交通8****车辆段员工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三次)补疑2
(****)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单中消费终端系列要求与基础服务平台为同一品牌。
交换机为确保网络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本次采购设备需与无线控制器为统一品牌;
无线AP为确保网络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本次采购设备需与无线控制器为统一品牌;
而设备清单中无基础服务平台与无线控制器。
答:基础服务平台和无线控制器现已完**装并投入使用,为保障消费终端、交换机、无线AP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本****公司已投入使用的设备相兼容,现将已投入使用的基础服务平台及无线控制器品牌公布如下:
(1)基础服务平台:正元智慧
(2)无线控制器:H3C
2、关于评审办法技术资信分保险保障中要求:“投标人具有投保第三者产品责任险保险单证明,投保内容含商用电磁灶类(或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或消毒产品类或燃气灶类或燃气蒸箱类或煲仔炉类中任意一种产品的,每提供一种产品的第三者产品责任险保险单证明,得2分,满分4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保单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事实依据:本项目厨具品种较多,所投产品不太可能为投标人独自生产,应为多个品牌产品集成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产品保险是不合理的,隐形增设投标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路17号
联系人:尹工
电 话:0551-****9055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3644、****3831
2024年11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