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腾达煤业有限公司技改扩建240万吨/年洗选煤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736834U | 建设单位法人:陈瑜 |
张永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市**企业原有厂区内(马庄村东南1km处,****砖厂旧址)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技改扩建240万吨/年洗选煤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 **市**企业原有厂区内(马庄村东南1km处,****砖厂旧址) |
经度:113.043919 纬度: 39.62512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09-29 |
朔环函〔2012〕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5-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990 |
89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736834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736834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4705753 | 竣工时间:2024-04-22 |
2024-04-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5 |
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入洗原煤240万吨,年产精煤172.88万吨、中煤24.23万吨、矸石31.41万吨、煤泥11.48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入洗原煤240万吨,年产精煤172.88万吨、中煤24.23万吨、矸石31.41万吨、煤泥11.48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用跳汰工艺,煤泥浓缩、压滤的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跳汰工艺,煤泥浓缩、压滤的生产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1)建设全封闭原煤库,顶部设置通风装置和瓦斯监控报警设施,并硬化地面;精煤堆场、中煤堆场、矸石堆场、煤泥临时堆场四周建设8米高挡风抑尘网并对地面进行硬化;原煤破碎、筛分设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原煤输送须建设全封闭皮带走廊并设置自动洒水装置,对全厂运输道路要进行硬化、整修,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并进行洒水抑尘,避免沿路抛洒造成扬尘污染。2)工程原有燃煤锅炉用于生产,同时**一台节能环保型锅炉用于厂区办公取暖,并配备高效湿法脱硫除尘器,燃用本厂洗选后的精煤。 2、废水:工程扩建一条跳汰洗煤生产线,煤泥水采用浓缩+压滤工艺处理,工程扩建一台煤泥浓缩机,二台煤泥压滤机,将原有事故排水池扩建到2700m3,扩建一个30m3沥滤液收集池,确保洗煤废水在任何情况下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抑尘和原煤喷洒,冬季用于原煤喷洒,不得外排。 3、固废:矸石尽量外售用于民用铺路、建筑材料,外售不畅时送至矸石场填埋,矸石填埋场底部须做防渗处理,贮存、贮置场周边须设置溢流渠,严防矸石自燃和对生态的破坏,矸石场的选址、使用及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施。生活垃圾要定时收集并及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在矸石场内堆存,避免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基础、设吸声屏、隔振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1)建设1座轻钢结构全封闭原煤库,煤库四周顶部设喷水降尘装置,并硬化地面;建设1座轻钢结构全封闭产品库,内设精煤堆场、中煤堆场、矸石堆场、煤泥临时堆场,地面硬化防渗;原煤破碎、筛分设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原煤输送建设有全封闭皮带走廊并设置自动洒水装置,对全厂运输道路进行硬化、整修,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并进行洒水抑尘,避免沿路抛洒造成扬尘污染。2)设有1台0.7MW生物质热水锅炉为厂区车间供暖,1台0.35MW生物质热水锅炉为办公区供暖。2台锅炉均配备高效湿法除尘器。 2、废水:工程扩建一条跳汰洗煤生产线,煤泥水采用浓缩+压滤工艺处理,工程扩建一台煤泥浓缩机,二台煤泥压滤机,将原有事故排水池扩建到2700m3,扩建一个30m3沥滤液收集池,确保洗煤废水在任何情况下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抑尘和原煤喷洒,冬季用于原煤喷洒,不外排。 3、固废:矸石供给******公司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并及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在矸石场内堆存,未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基础、设吸声屏、隔振等措施。 |
项目采用两台吨位较小的生物质锅炉用于生活和生产供暖,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锅炉无需配套脱硫装置,SO2浓度亦能达到标准要求;建设洗车平台,将清洗废水三级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符合当下环保政策要求,且做到废水不外排。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经分析,项目上述变动不属于文件中重大变动清单里的变动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扩建后全厂主要污****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烟尘≤0.31吨/年、煤(扬)尘≤37.27吨/年、SO2≤2.16吨/年、NOx ≤2.05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扩建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0.114吨/年、粉尘≤0.0924吨/年、SO2≤0.336吨/年、NOx ≤1.004吨/年。****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烟尘≤0.31吨/年、煤(扬)尘≤37.27吨/年、SO2≤2.16吨/年、NOx ≤2.05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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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336 | 2.16 | 0 | 0 | 0.336 | 0.336 | / |
0 | 1.004 | 2.05 | 0 | 0 | 1.004 | 1.0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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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14 | 0.31 | 0 | 0 | 0.114 | 0.114 | / |
0 | 0.0924 | 37.27 | 0 | 0 | 0.092 | 0.09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尘罩+布袋除尘器,锅炉配套湿式除尘器 |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2270-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 | 已建集尘罩+布袋除尘器,锅炉配套湿式除尘器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基础、设吸声屏、隔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基础、全封闭原煤库、成品库隔声等措施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矸石尽量外售用于民用铺路、建筑材料,外售不畅时送至矸石场填埋,矸石填埋场底部须做防渗处理,贮存、贮置场周边须设置溢流渠,严防矸石自燃和对生态的破坏,矸石场的选址、使用及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施。生活垃圾要定时收集并及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在矸石场内堆存,避免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矸石供给******公司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并及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在矸石场内堆存,未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投产后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在试生产过程中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 试生产过程中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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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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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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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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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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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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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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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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