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杭自然挂告字〔2024〕19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杭自然挂告字〔2024〕19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出让商业用地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一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18.166371亩 (12110.914平方米) | 宗地座落: | **独贵塔拉镇新镇区以东、****卫生院以西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系数(%): | ≤25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24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 -- | 土地竞买保证金: | 228.896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4BA0037 | 现状土地条件: |
| 土地出让起始价: | 228.8963万元 | 土地增价幅度: | 1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 | 备注: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2、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资金来源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4、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9日,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 四、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9日,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详情”----“竞买申请”,银行系统根据竞买人的申请随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账号,在公告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竞买人向该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网上挂牌地块,同时竞买多个地块,应当按照申请流程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六、报价资格确认: 竞买人进入”个人中心-支付管理-保证金缴纳情况”页面,选择对应的记录,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竞买人缴纳保证金的详细情况及收款人信息。 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竞买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如果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将不能获得竞买权限。竞买人点击 “个人中心”,然后点击“我的文档”可查看《竞买资格确认书》(按照公告规定的挂牌时间即可参与竞买)。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止。 八、2024年12月11日15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7时(3个工作日)。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办理CA锁 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需先登录鄂****交易中心网(http://www.****.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低于底价不予成交,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4、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录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5、必须由挂牌申请人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不得代缴。 6、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7、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否则不予退还。 8、地块规划指标最终以城市规划部门审定的城市规划设计为准。 9、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10、《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至****@qq.com,具体模板见公告须知的附件。不可以网上上传的可邮寄至:鄂****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645 11、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中约定签订《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813室、 ****用地股302室 联系电话:0477-****695****交易中心) 0477-****645(保证金缴纳) 0477-****726、0477-****753(****) 联 系 人:高金、潘雄 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支行 2、******银行****公司康城支行 3、****银行****公司****支行 4、****银行****公司****银行****公司**支行 5、****公司****康宁路支行 6、****公司****支行 交纳出让金账户: 户名:待缴库税款——****税局 账号:0510 0300 0004 3710 3 收款行行号:0112 0561 0050 收款行名称:中华人民**国国家金库****市**支库 **** 2024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