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老环审〔2024〕08号
关于《****年压滤原泥10万吨污泥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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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2MA9FFPW86L)上报的由**众本****公司编制完成的《****年压滤原泥10万吨污泥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市老**邙山镇水口村向北1000米处污泥厂院内,本次项目在现有车间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二、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项目建设期,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硫化氢)和熟石灰卸料、输送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恶臭气体收集后由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熟石灰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管道收集后连接至1台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熟石灰输送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洛市环[2021]47号文中颗粒物的排放限值≤10mg/m3的标准。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产废水进入废水收集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收****处理厂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各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等措施来降低营运期噪声对厂外环境的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滤布、除尘灰、废过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固废包括废液压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处理场处理;废滤布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送至洛****发电厂焚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膜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果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六、项目若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