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院鼻内镜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方式:快递邮件报价,快递请标注“****医院鼻内镜采购项目(第二次)报价”(后附报价单和响应文件要求)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以快递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市**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 ****医院****医院门诊楼 温老师 173****0018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鼻内镜2条,预算4950元/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相应的经营、业务范围;
(二)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供应商近三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个工作日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文件要求:本次采购不发售采购文件,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加盖公章):
(一)企业基本概况;
(二)产品介绍;
(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
1、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第三方服务单位廉洁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3);
(三)报价单,见附件2;
(四)信誉承诺函,见附件4;
(五)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见附件5;
(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完成时限及付款方式: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周内供货。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正规发票后付款90%,保修期满凭收据结清尾款。
六、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院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院方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七、勘察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若有技术方面问题请联系田老师,电话138****6473。
八、评审方法:满足院方要求,低价成交。
九、成交结果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当排序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递补,依此类推或重新采购。
十、签发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如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对其处理后,按照程序确定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十一、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书面签订采购合同(注: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主要条款(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一)项目完成时间: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四)采购内容及费用支付方式
(五)合同生效
(六)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办法
十二、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三、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法院管辖。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温老师
电 话:0546-****295
技术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138****6473
地 址:****医院****采购办(**市**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
****医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