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环评审批信息 | |
****分局 | 发布日期:2024-11-11 15:02 | |
有效性: | 有效 | |
2024-11-11 | ||
《****年产2.8万吨不锈钢管材管件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8万吨不锈钢管材管件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02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年产2.8万吨不锈钢管材管件项目(二期)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沱湖大道和兴漴路交叉口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11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4825平方米。预计购置自动化制管机、覆塑机、自动抛光机、全自动水涨机、双工位焊机、气密检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可年产2.8万吨不锈钢管材管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焊接废气G1、切割粉尘G3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覆塑废气G2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酸洗钝化废气G4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淮河。抛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酸洗钝化工序中清****设备处理后排****处理厂。 (3)噪声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钢渣、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容器、废包装废活性炭、酸洗废渣、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含油抹布、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暂存于危废库,****公司处置,除油、酸洗、脱模、钝化、中和废水由厂家回收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303-340322-04-01-6522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