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基地基础提升及生态湿地结合尾水处理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渔****基地基础提升及生态湿地结合尾水处理示范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渔****基地基础提升及生态湿地结合尾水处理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渔****基地基础提升及生态湿地结合尾水处理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概况:渔****基地基础提升及生态湿地结合尾水处理示范项目包括:****基地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可服务1700亩鱼塘:1.提升现有350****基地道路提升400 米以上;2.建设塘头管理设施400m2; 3.集中规划约 1400 亩育种及示范养殖公共区****示范区域,建设生态沟1500米,过渠涵道及企业入口6处,结合16东围现有湿地,打造二级尾水处理系统;4.采用增容变压器1个;5.农技推广驿站升级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 ||
招标内容 | 勘察设计内容: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相关最新设计规范规定,对原有初步概念性方案设计进行重新规划、完善、修改和调整,使之符合最新规范要求及达到招标人的用途需求的规划方案和方案设计;本项目相关的勘察、测量等工作;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施工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实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设备安装、管线综合、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永久用水、永久用电等工程项目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3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2.1、3.2.2、3.2.3点资质: 3.2.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 注:**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3.2.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 3.2.3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中心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12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2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2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交易中心平台办理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2-02 10:00:00 开标地点:****中心**交易部开标室(详见日程安排表)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邹工 | 联系电话 | 020-****955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政通路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186****8880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0-****0647 |
发布责任人 | 刘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