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就****调味品、蔬菜及水果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9月29日14时3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01标段 调味品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02标段 蔬菜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集团网站(http://www.****.com/)及****网站(https://www.****.com)发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