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
《云(2024)**县不动产权第【****175】号》地块使用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1日09:00时,****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园区《云(2024)**县不动产权第【****175】号》地块使用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不动产证号 | 云(2024)**县不动产权第****175号 | 土地面积: | 44422.66㎡ | |||
权利人 | **县天源投资 ****公司 | 坐落 | ****园区 (标准化厂房背后) | |||
权利性质 | 出让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使用年限: | 2021年08月30日起2071年08月30日止 | |||||
以上数据来自:****国资委(师国资复【2024】11号)批复。 | ||||||
起始价: | ¥:1412.6406万元 | 保证金: | ¥:200万元 | |||
标的相关数据来源自本项目《评估报告》(报告编号:****),报告出具日期:2024年10月15日。 |
二、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为合法存续的法人、自然人、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抗风险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
2、报名资料包括: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竞买承诺书》、《保证金到账确认单》;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竞买承诺书》、《保证金到账确认单》;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代理参加拍卖会的,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竞买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所有报名资料须加盖鲜公章及签字加指印,并扫描为一个PDF文本,****公司工作邮箱****@qq.com或加微信发送均可。
4、竞买人应在2024年11月20日17:00时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只能从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或个人同名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不允许代缴;缴纳保证金后,自行****管理局财务科(丹青路1号三楼)进行保证金到账确认,开具《保证金到账确认单》,逾期不予受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240********017332
5、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凡自愿参与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均视同认可了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及参与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按《拍卖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
2、本次拍卖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标的物的移交事宜由委托方负责。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下称: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缴清应缴价款。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而是转为履约保证金,如竞得人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未按期支付应付款项等),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竞得人与委托方办妥标的交割事宜后,****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未竞得者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5、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公司支付拍卖佣金;其他相关规定和拍卖流程,请查阅《拍卖文件》,备索。
6、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方解释为准。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五、联系方式:拍卖相关事项138****2810****公司)
标的现场查勘 138****5276(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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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