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1-11 15:51
180天 |
其他 |
10,000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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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市**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监理答疑公告 致: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出如下答复: 提疑一: 表1:监理综合评分表项目总监素质:2、具有建筑、市政公用、公路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每个专业加1分,最多得3分。2、其他人员配置:二、在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基础上,额外增加以下人员:1、质量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每个专业加1分,最多加3分;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个专业加1分,最多加3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2、造价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得1分;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证书的,加1分;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每个专业加0.5分,最多加1.5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3、本项目未涉及公路专业工程,以上设置一人持有多个证书且证书类别明显超出作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作为加分条件存在明显指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同时违反《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规定: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请及时更正! 答复:本项目属于综合类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市政公用、建筑、公路等专业的施工内容。其中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概况中“(10)Y282线、C438线道路单改双项目附属工程”属于公路工程,随招标文件一并提供的概算与初步设计均含有此项工程内容。 设置以上人员评审要求,旨在充分利用其在各专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系统、全面加强监理过程中对项目EPC建设模式下工程设计、施工的监理、指导和解决难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是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和特点,对项目监理人员择优选择的考虑。因此,本项目评审因素设置是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上评分项未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提疑二: 招标文件中监理综合评分表中违规设置了技术标,根据《**市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范本》(QYJLZB-201912)范本及招标文件42.3的规定:**费在5000万元以上的,若能提供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等基础资料,可以设置技术标(监理方案),最大分值为10分,相应的减少经济标得分。经查询,“**市**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于2024年11月14日开标,按照计划工期可知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成果尚未编制审核完成,该项目目前仅提供初步勘察、设计资料,不属于范本中可设置技术标(监理方案)情形。招标人应当知道施工图设计对比初步设计无论是设计目的还是设计深度、内容文件均有不同。按照初步设计编制的技术标并不足以作为开展监理工作依据,现阶段设置技术标的目的仅为招标人指向选取意向单位所用,既范本要求设置有前提条件,招标人使用范本时应予遵守规定。按照现阶段既有资料,招标人应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商务条件作为择优选取条件。此外,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招标人应确保资金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故请求招标人按照规定删除技术标! 答复:****建设局于2024年8月15日对外公告的《****建设局****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602号建议答复的函》,函件中提及《**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文件范本》是监理公开招标活动相关操作指引,供相关招投标活动参与主体参照应用。该招标文件范本不作强制要求,招标人依法享有编制招标文件自主权,可对示范文本有关条款作出修改。所以招标人在参照《**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文件范本》的基础上,在不违反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人的权利。 另《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也有提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文本,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编制”,而2017年印发的“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也含有监理大纲(监理方案)的评分项。同时,亦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没有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的情况下监理招标文件不能设置技术标(监理方案)。 本项目的技术标仅设置了“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个方面,投标人可根据已提供的可研报告、概算、初步设计等基础资料编写相应的投标方案。 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