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大口镇宏停养猪场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11
项目名称 | ****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大口镇大口村西环四路西1000米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733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宏停 |
联系人 | 马洋斌 | 联系电话 | 155****0012 |
项目投资(万元) | 25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17-12-12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3 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项中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区****养殖场创建于2017年11月,位于**省**市**区大口镇大口村。**区****养殖场占地2.6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1.4亩、附属设施用地0.4亩,计划投资25万元,建设年存栏200****养殖场项目,每年可为社会提供400头生猪。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恶臭采取设置猪舍通风系统、及时清理猪舍粪便、保持圈内干燥、对蓄粪池加装顶棚、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猪尿和冲栏废水混合后,经格栅及沉砂集水池和固液分离设备预处理后,采用“水解酸化池 厌氧反应池 稳定塘”工艺进行处理,出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猪粪全部用于肥田,配套农田面积15亩。沼渣外售至周边农户。病死猪、胎盘严格按要求采取焚烧或填埋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
承诺:**** 马宏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马宏停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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